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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走近科学之狗鼻子

“俺是店家!”

男子一个跃身立马站了起来,看着老道士就像救命恩人一般。

“店家,给我来瓶八十二年的陈年女儿红。”

男子面露难色,道:“我这里没有八十二年的,最多也就八十二天的。要不然,你去别的地方找找?”

“不可能,我家大黄都闻到酒味了,对不,大黄?”

“汪!”

一条大黄狗叼着大蒜叶子从门口吠了一声。

“俺这里真的没有。”

男子也是无奈,他真的没有说谎。

“大黄,你恐怕是闻错了。”

“汪!”

大黄相信自己的鼻子,径直走了过来,朝着屋内嗅了一嗅。

要知道,各类动物中数狗的鼻子最灵,所以,有人说狗是一种靠鼻子过日子的动物。

狗鼻子能分辨大约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的“分析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

这狗是要成精了吗!

林易不禁想起以前在百度上面看到了一些关于狗鼻子的知识。

虽然说各种动物鼻子构造大致相同,鼻腔上部都有许多褶皱,褶皱上有一层粘液膜,粘膜里藏着许多嗅觉细胞,当粘膜上分泌出来的粘液经常润湿着这些嗅觉细胞时,就会使具有气味的物质分子溶解在粘液里,并刺激嗅觉细胞,嗅觉细胞马上向大脑嗅觉中枢发出信号,于是就有“味”的感觉。

狗鼻子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的嗅觉细胞特别多,连鼻子那个光秃无毛的部分,上边也有许多突起,并有粘膜组织,能经常分泌粘液滋润着嗅觉细胞,使其保持高度灵敏。

狗的嗅觉细胞的数量和质量都比其他动物胜过一筹,所以对各种气味辨别的本领也就比其他动物高强多了。近年来,科学家从狗鼻子受到启发,仿造出“电子警犬”,其分辨力和分析力丝毫不亚于狗鼻子。

随着人类对狗鼻子更深入的了解,狗鼻子将在人类的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最佳答案-由提问者1年前选出狗的嗅觉神经和脑神经直接相连,嗅觉神经密布于鼻腔,其嗅觉的灵敏度十分惊人!

有关的研究结果表明,人的嗅觉细胞只有500万个,覆盖着鼻腔上部黏膜的一小部分,面积仅有5平方厘米左右;而狗的嗅觉细胞大约为12500~20000万个,有的品种数量还要多,例如一种牧羊狗的嗅觉细胞竟达22000万个嗅觉细胞,这些嗅觉细胞在鼻腔上占的面积达150平方厘米左右。

狼狗的嗅觉灵敏度比人高出40倍以上,而且其鼻孔长而大,适合于分析空气中的微细气味,有的嗅觉极为灵敏的品种,其嗅觉甚至比人灵敏100万倍以上。据专家测定,狗能感觉到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的气味。

大黄虽然看起来像是一只中华田园犬,但是鼻子里的嗅觉却十分地灵敏。

它很快就找到了‘酒’的气息。

“汪!”

大黄猛地朝着林易扑了过去,它知道,林易身上肯定揣着好酒!

“呦,原来是在这小家伙的身上。喂,小家伙,把你身上的好酒交出来。”

“我身上没有什么酒啊!”

林易身上确实有一壶好酒,那可是要献给‘前辈高人’的,看这面前的老头邋里邋遢的,也不见得又几分高人的风范。

大黄猛地朝着林易的葫芦扑去,林易立马使出飞雷神步,闪了过去。

老道士看到林易使用飞雷神步,眉头不禁一紧。

这小家伙怎么会我均衡绝学?

“大黄,勿要伤他!”

“汪!”

大黄应了一声,便退了下来。

老道士笑呵呵地走到林易的面前,问道:“小伙子,你刚才使用的步法,是谁传授于你的?”

“这个……这个……”

“嘿,我已经看出你方才施展地是‘飞雷神步’,别不好意思说嘛。呵呵。”

老道士拍了拍林易,林易腰间的酒葫芦,瞬间就出现在了老道士的手上。

“咦?!”

林易赶紧摸向自己的腰间,发现自己的酒葫芦确实没了。

这老头……好厉害。

老道士打开瓶塞,一股浓郁芬芳地酒香,从葫芦里传了过来。

老道士深呼吸了一口气,惊叹道:“啊,竟然是梨花酒!”

“汪!”

大黄在旁边紧盯着酒葫芦垂涎三尺。

当真是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

‘咕噜咕噜’,老道士一饮而尽,随即把酒葫芦砸到地上,碎了一地,在地上流出来一滩酒水大黄伸出舌头舔了起来。

这可是我花了一两纹银买的酒葫芦啊!

林易的心在滴血。

“呵呵,飞龙失伴云中探,恨遗天际陨灵珠。小伙子,看在你用梨花酒盛情款待老道的份上,老夫决定传授你一招绝技。”

什么叫盛情款待!明明是你抢过去的好吗!

林易阴沉地脸看着他:“抢酒喝就算了,还砸烂了我的酒葫芦。那个老道,酒葫芦一两纹银,先还了再说其他的。”

“你这小伙子……”老道士不免觉得好笑,自己都决定传授他绝技了,这小伙子竟然要自己先还葫芦钱。

区区一两纹银,也好说得出口?

可是……老道士自己确实出门没带钱来着……

“老道出门没带多的钱财,这样吧。你看这招你可敢兴趣?”

老道士往林易身上又拍了拍,自己的钱袋又出现在老道士的手上。

好神奇耶!

林易沉了一口气:“先还钱。”

老道士觉得很尴尬,可是自己真的没带钱。

现在真的是一纹银难倒英雄汉,可是自己又不是那种邪派,万一传出去,均衡派不要面子的?

“咳咳……小伙子,你究竟想要什么?”

这是,林易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选项。

1.还请前辈传授自己绝技。2.老前辈,我想拜你为师。

林易沉思了一会,道:“老前辈,我想拜你为师。”

“嘿!”

老道士笑道:“我一贫道士一生逍遥,从来不收徒弟,你就想想吧。既然你不想要老夫的绝学,那老夫就走了。大黄,我们走。”

“汪!”

老道士牵着狗,前脚刚跨了出去,愣在了远处。

“罢了罢了,算老道士欠你的!这本绝技就赠与你了!咱们算是两清。”

老道士收到了良心的谴责,随手扔下了一本秘籍,砸到林易的脚边。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有酒乐逍遥无酒我亦癫。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

酒剑仙?呵……

林易把秘籍捡了起来,只见上面写着五个大字。

《飞龙探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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