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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第三章 六斤二两

谭默耸耸肩,故作无奈地拍了拍肥猫子墨胖胖的屁股,陪着笑说:“都是这家伙,可能不小心撞翻了芥末酱,一打烊我就把它炖咯。”

“这杯算我的,顺便给你朋友添份慕斯,也算我的。”

说完,悄悄对寻声望来的楚歌眨眨眼睛,楚歌也报以默契地微微一笑。

“等你拿到比我靠前的名次再说吧,你知道的,谁都喜欢聪明人。”楚歌头也不抬地回答。

她才懒得管王乐翔的成绩。

只是料定这个驴粪蛋子,不会真的超过自己,让他知难而退罢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咱们一言为定!”

王乐翔听到这话,好像在孤岛上漂泊了好几十年的鲁滨逊,忽然看到救援队一样,眼前顿时充满了希望的曙光。

恨不得让楚歌把这话立个字据,裱起来挂教室里最显眼的位置鞭策自己。

可是他忽然想起,楚歌是年级第一,追上她的成绩和追上她本身,并没有哪个更加简单。

如果楚歌是条终点线,垫底的自己差不多要累死在这条马拉松跑道上了。

巨大的失落让王乐翔顿感口干舌燥,下意识地又端起桌上那杯芥末拿铁狠狠喝了一大口,想要平复下心情。

随之而来的哀嚎,让刚刚给咖啡加了料的谭默,都有点为自己的丧心病狂感到自惭形秽了。

可还是忍不住偷偷笑出了声。

来深夜书屋已经一个月了,谭默读完了《不朽》,也慢慢适应了这里清悠惬意的生活。

白天迎来送往打理书店,晚上伴着书香而眠。

不必焦头烂额地做实验,也不必争分夺秒地写运算,虽然庸庸碌碌也并不富足,可总算有自己的生活。

倘若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一定会回到这座城市,和家人一起生活,相濡以沫,共享天伦。

有人与他立黄昏,有人问他粥可温。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妻离子散,孤家寡人。

想到这里,他忽然怀念起了妻子卢嫣。

他爱她,是在她离开自己以后才真正体会到的,他以为二十年的漫长婚姻,已经把当初炽热的情感冷却下来了。

他以为卢嫣会一直守候在原地等他回家。

直到她离开以后,他才发觉,这温吞水的内耗无色无味,却销魂蚀骨。

原来这个外柔内刚的女人,才是这个家和他心里的支柱,她走了,家就散了,他的心,也空了。

他是多想为她做些什么,来弥补内心的亏欠,好在,他还有三年时间。

楚歌每天放学都来,身后也总拖着王乐翔那条屁颠屁颠的“大尾巴”,连楚歌周末来买书,他都提前蹲守在深夜书屋。

王乐翔虽然学习不好,可他并不笨,反而很聪明。

只是人生苦短,他从来不把青春浪费在学习上,就升学前吊儿郎当学了两个月,还考进了本市最知名的重点高中。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学习成了把妹的工具,而且这妹子比自己还聪明,打怪游戏里这位绝对是终极大BOSS,不用功是不行的。

不过万一成功了,那快感,可不是游戏通关能带来的。

楚歌还是对他爱搭不理,不过给他讲解问题的时候,倒多了些耐心。

作为回报,王乐翔经常请她吃书店里的甜点,而他自己呢,就来杯橙汁。

因为王乐翔现在只要一听到“咖啡”两个字,就莫名其妙地眼眶湿润。

可这倒霉孩子,竟然错过了表现自己的最佳机会。

那天王乐翔打篮球受伤向学校请了病假,楚歌放学以后一个人来到书店。

一落座,她就趴在了桌面上,捂着肚子,脸上一副痛苦纠结的神情。

谭默照例远远望着楚歌,心想着今天那条“尾巴”恰好没跟过来,该如何开口和她说上几句生意以外的题外话。

突然看到她那副表情,猜她一定是身体不适。

谭默赶忙走过去,关切地问:“这位同学,看你好像很不舒服,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吗?”

楚歌摆摆手,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脸色惨白:“谢了老板,我还好。”

“好什么好!看你的脸白得跟张试纸似的!”谭默一时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家长似的说道。

随即打发走了店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客人,书店提前打烊。

扶起楚歌,不由分说带她去了附近的医院。

医生做了详细的检查,并无大碍,只是经期引起的痛经和贫血,修养几天就会康复。

检查的过程中,谭默拿起楚歌的手机,从电话簿里找到“妈妈”,悄悄地拨打了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和三年后苦大仇深的最后一次相见不同,今天的卢嫣刚刚下班。

穿着一身做工精良的职业套装,深灰色的工装裤让她玲珑高挑的曲线尽显无疑。

清丽干练,身型看上去和大学时代别无二致,还多了几分时光雕琢出来的淡定优雅。

她的脸色有些疲惫,听到女儿楚歌并无大碍,焦虑的神情也化作了一如既往的平静安详。

她礼貌地伸出手来和谭默盈盈一握:“真是太感谢您了,谭先生,这张卡里有一千块,要是不嫌少的话您就收下,略表我和小女的感激之情。”

“卡倒不必,太见外了。感谢我可以请我吃饭啊。我中午店里不忙,一般都有时间。”谭默率先发出了共进午餐的邀约。

卢嫣一愣,觉得这人蛮有意思,不过他刚刚帮了楚歌,也不便推辞,便点点头微笑着应承下来:“也好,方便给我留个电话吗?过两天我约您。”

谭默望着母女俩同框的背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这样圆满的画面,难以置信得就像一个美妙的梦境,他真想就此沉沦,再也不要醒过来。

“谭大叔,昨天你还挺厉害,等不到电梯竟然把我背到医院的六楼。不过你真是太瘦啦!后背上的骨头都硌到我了。”

第二天,楚歌气色好了很多,竟然破例和谭默打趣起来。

“切,现在还不是我最瘦的时候呢!”谭默不屑地撇撇嘴。

“哈?那你最瘦的时候多重?”楚歌好奇地问。

“六斤二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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