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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第十章 两个妈妈

宁靖不会无缘无故地爆发,因为她好歹还是一个母亲,一定是有什么事让她瞬间受到了刺激,才会……

柜子翻倒了,书散落了一地,那坚硬的柜子边角砸碎了玻璃茶几。

相同程度的破坏还有几处,是发病的表现,都集中在客厅的西侧,止于摆放刀具的小台子。

我走进西侧的卧室。

这是张大力的房间,已经乱得犹如强盗光顾。

我集中精力,想找到让宁靖发病的源头,如果猜得没错,那应该是个可以把她一招毙命的东西,而如今,能让宁靖如此崩溃的可能原因只有……

张大力,过去的张大力。

“她崇拜我,然后爱上了我。”张队的那句话又浮上耳畔。

我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速。

顺着被翻面的电脑椅往上看,有一扇被打开的抽屉门,那长久搁置的电脑开着。

我晃动鼠标,屏幕亮了,里面是一个播放到最后,还没有被退出的视频。

“这是?”三好学生陡然出现在我的后面,试探地询问。

我咽咽口水,把视频拉到了最开始的位置。

“是张队!”他又叫了出来。

屏幕上,张大力正面对着我们,我甚至能隔空读出他心中的愧疚。

“大家好。”

张大力开口了,在2003年5月3日下午三点四十五分零一秒。

“我的名字是张大力,系河南B市刑警队1997年到2002年的大队长,如今已经退休一年。”

“这是我的认罪视频,我怕我直到死去,都无法亲自跟人说出口,特录此视频,来坦诚自己所做的一切。”

……

让我一口气讲完好了。

认罪视频的出现几乎解释了一切,可以说是意外地圆满了。

但对于这件事情本身来说,“圆满”这个词不免显得有点突兀,不合逻辑。

叶培培事件没有结局,它害死了一个孩子,还使得四个成年人度过了短暂而煎熬的余生。

再之后,它找到了我们,我们虽然不是亲历者,却也被这场深渊的余波深深伤害到了。

它让我们重新审视人性。

刚刚提到的四名成年人,也就是张大力、李玲、叶勇辉、胡三梅,他们都为深渊的建设,祭祀出自己的力量。

胡三梅是这起悲剧最重要的角色,没有之一。

1965年,她和双胞胎姐妹李玲一起降生人世,却没有捞得相同的姓氏——

她被卖了,卖给了相隔200多公里的胡家。

胡家人待她不好,不给她上学,天天叫她干农活,还把她藏着掖着,拖着不办身份证。

我不知道胡家为什么要这个孩子,既然不是要好好养育,何苦千里迢迢地买回来呢?

1985年,胡三梅在一次激烈的,没人知道缘由的大吵中杀死了养父母,从此消失天际。

没有人知道她去哪里了。

根据张大力的描述,胡三梅花了一年半的时间,阴差阳错地找到了自己的姐妹李玲。

这不用辨认,因为两个人的长相是极像的。

除了肤色略有不同,胡三梅从小农活繁重的缘故……

李玲为找到失散多年的妹妹而欣喜若狂。

胡三梅是妹妹,是的。

从小,她就听大人提到过妹妹的存在。

但这种亲人相聚的快乐很快就被打破了。

胡三梅告诉李玲她杀了人。

李玲为了救她,把她带回家里,叫她先避避风头,不要出门,并向男朋友叶勇辉暂时隐瞒了胡三梅的全部身份,只说她是她失散多年的妹妹,仅此而已。

1987年,是胡三梅找到姐姐半年,也是捶死养父母整整两年后,贴在众多电线杆上的通缉信息也被磨得差不多了。

同时,李玲怀了孕,是她和叶勇辉的孩子。

对此,她得经过一番确定才敢断言。

嗯,让我们说说李玲这个人吧。

她很漂亮,从小虽然家境不好,但作为独女,备受疼爱。

当年,在和叶勇辉保持同居关系的同时,还在外面勾搭着男人。

这一切都是很隐秘的,导致我们当年不刻意都没有发现苗头。

张大力透着屏幕告诉我们,李玲是那种野鸟,婚姻和爱情的笼子关不住她。

但野鸟归野鸟,李玲对自己怀孕的事情还是倍感高兴的,胡三梅也为此成天一副开心和艳羡的样子。

那时候,胡三梅就开始时而扮演李玲的角色,帮她买菜,交电费,甚至出席不得不去的社区活动之类的。

大家都自然地把她当做李玲。

因为姐妹俩除了鼻子略有不同之外,其他的地方真的是太像了,胜过百分之八十的明星替身。

胡三梅在胎儿五个月大的时候,提出要当孩子干妈,李玲很快就同意了。

孩子出生了,胡三梅似乎比李玲本身还要积极,欣喜若狂。

在李玲还在住院期间,胡三梅就冒着身份被拆穿的危险,帮夫妻俩去买宝宝用品。

叶勇辉那时候也早已经知道了胡三梅杀人的事实,但他并不怎么介意。

毕竟,他自己本身也是个社会混子,靠投机和打擦边球赚钱。

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胡三梅有时候会给叶勇辉“特别关怀”,在李玲默许的情况下,不得不承认,在床上,妹妹可是比姐姐还要狂野一些。

接下来就是一个关键的情节点,1988年6月,叶培培八个月大的时候,那个晚上,李玲和叶勇辉都不在家。

叶勇辉去打麻将,而本来说好要看着宝宝的李玲,在经历八个月的尽力照料后,似乎也厌烦起来了,野鸟的一贯个性。

她出去找男人了,别的男人。

只有胡三梅还留在家里,无比细心地看着宝宝,就像她是自己的骨肉一般。

凌晨三点,那夫妻俩都没回家,宝宝的额头开始发热,被胡三梅及时发现了,她吓坏了,给孩子爸妈打电话,结果一个也打不通。

眼看着孩子烧得越来越高,她没有办法,只好挖出医保卡,和李玲藏在柜子底救急的几百块钱,抱起宝宝去了B市人民医院。

这是一场有惊无险的经历。

医院里没人怀疑胡三梅的身份,没人注意到她那扁平的鼻子。

她带着叶培培挂盐水,一边哄着她。

叶培培倒也是个乖孩子,烧到39°C也不怎么哭,最后,烧很快就退了。

天一破晓,回家后心急火燎的叶勇辉给胡三梅打电话,胡三梅如实相告。

就在挂掉电话的时候,只见叶培培正专注地看这自己。

她问孩子怎么了。

叶培培便说出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句:“妈妈。”

……

你们肯定要问我,这么多真实具体的信息,张大力是怎么知道的呢?

当然是当事人转述给他的,那个人就是叶勇辉。

至于他是在什么情况下,又是为何要进行这般转述的,我希望大家可以耐心地听下去,我自会说到。

情况就是在88年的那个6月,高烧之夜后开始变质的。

关乎叶培培的第一句妈妈,关乎李玲和叶勇辉的疏忽、不管不顾,也关乎胡三梅。

她在那天过后,明白了自己现在是什么角色,她应该是什么角色,她想要的角色是什么。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要求,胡三梅要求,要和李玲一起当叶培培的妈妈,而且为了达到效果,两人在叶培培记事后,不可同时出现在她的面前。

“出门的时候,可以你带得多一点,在家里可以是我。”她这么对李玲说。

“因为我没法带培培和你的那些朋友小孩玩。我不认识她们。”

叶勇辉跟张大力形容:“她看我们的眼睛很可怕,把我吓死了,我觉得如果我拒绝,她会做出很可怕的事情来,她可是杀人犯呐!”

叶勇辉同意了,他说自己是源于害怕,但张大力觉得,害怕并不是借口,一个正常的父亲,纵使再害怕,也不会让这样的怪事发生在自己的女儿身上。

他的心思不在孩子身上,或者说,还没学会如何保护孩子,等到他学会了,那已经是太晚太晚了。

李玲定定地站着,以同样可怕的眼神回望着妹妹,然后点点头。

她的心思也不在叶培培身上,更没有多在意这个家。

她属于外面的世界,她长有花蝴蝶的翅膀,可以招来糜烂的快乐。

这个家,对她来说,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归属,有人代替她打理一部分事情,真的是有何不可呢。

她认为她可以信任这个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妹妹,打心眼里,她同时觉得,妹妹只是一时兴起,并不会坚持太久的。

毕竟带孩子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带别人的孩子,就更加是这样了。

就这样,蒙蔽叶培培十年之久的深渊黑洞,被打出了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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