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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话 有个少年叫林贺

生命就是一个不断遇见与分别相交汇的过程。

上个路口,我在与谁并肩同等一列班车,几个时刻之后,停留的站点,三三两两来去匆匆的人们,谁,又站到了我的身边?

2009年的第一场微微春雨里,我在与金慕楠约定的喜子烧烤门口,看见了林贺。

嘻哈的牛仔,薄薄宽大的格子外套,面色有些苍白地站在昏黄的路灯下,如昨日一样的清瘦身影。

夜幕降临的斑斓霓虹点亮了这座滨海不夜城,大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我站在时光缝隙之外的对面天桥,呼吸着雨后清凉的带有泥土芳香的空气,浅浅凝望一眼,昨日曾让我无比忧伤凝眸的少年。

街角的他,孤单也好,清冷也罢,这个凉凉的雨夜,尽可能地装点着落在我眼中落寞的他,如果流年不曾错付,让我一直陪在他身边,如今的这个街角,我一定不会允许时光如此摧残我的少年。

是啊!如果,只能是如果。

就像现在的我,渐渐走到与他一条马路之遥的临街对面,看见他聚焦在我身上的漆黑瞳眸的时候,心中还在念想着一张让我东躲西藏又忍不住百度千寻的另一个人——楚少年。

每次想起他,心就像被摊在了平底锅上,被煎的嗞啦嗞啦,煎炒烹炸一样的酷刑轮番上阵。

唔~夸张了点。

但是那种想爱却不能爱,只能选择遗忘和远离悲哀,真的不好过。

曾经,我也是这么想林贺的。

想他鲜艳明媚的各色T恤,像是夏日里多彩缤纷的彩虹泡泡,织给我许多美丽交织的幻想,却,那么易碎。

当时哪里懂得,被两个人以上知道的事情,已经不能叫做秘密了。

总是那么天真,企图用愚蠢的方式证明所有人都是值得信赖,然后将心事告诉身边的人,当年形影不离的最好的朋友,说,郭松,我喜欢林贺。

她会一本正经的劝归来说,没错,林贺的确是个很干净的男孩,他那么腼腆,你又这么个沉闷的性子,谁叫归来是我最好的朋友呢?你们的事情就包在我的身上好了。

然后,她又慎重的问了一遍,归来,你真的那么喜欢他吗?

我重重的点头,仿佛这辈子都会矢志不渝那样的认真。

上课时间到了,历史老师在讲台上口沫横飞着上下五千年,底下一众学子昏昏欲睡,瞌睡虫满屋子乱飞。

郭松拿了一根大头钉,说,既然喜欢,就留个纪念吧!

她的用意,我明白。就像班级后面的几个不爱学习流里流气的男同学喜欢某个女生会偷偷的躲起来点支烟,然后顺便在手臂上烫两个烟疤那样的极端行为一样,郭松,也打算用她手里的大头针,来见证我对林贺的欢喜究竟有多么认真。

我毫不犹豫的伸出胳膊,将校服的袖子使劲儿撸上去,示意她不必顾忌,尽管来吧。

那节历史课后,我的手臂上留下了一个写着L的伤口,是郭松亲手,在她最好朋友的手臂上刻下的。

初二的时候分了班级,林贺被分到了隔壁班。

郭松日日守在他们班级门口,找林贺说道说道。

林贺总是十分腼腆的由着她胡闹,她约他出去学校外面的看桃树下说事儿,他便从不拒绝,双手插在衣兜里随她而去。当然,懦弱的归来是不会掺和在其中的,追根究底,大概还是因为自卑吧。

郭松每天回来,都会和我说上许多有关林贺的种种。渐渐的,她口中的林贺,被形容的越来越具体,他喜欢看桃花飞落,那样的漫天花雨,会让他想起樱空释,一个他最喜欢的角色。他还喜欢打排球。

说到这里,我问郭松,他不是喜欢篮球吗?什么时候改为喜好打排球了?

郭松无谓一笑,我也是刚知道啊,前几日还特特送了他一副护腕。

正趴在几何堆里的我,后知后觉的一个“哦”,也并未觉得有什么。

依旧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把林贺当成最完美的暗恋对象。

直到有那么一日,郭松十分难为情的拽着我的手,归来,有个秘密,我想跟你说。

她吞吞吐吐直到放了寒假也没有说,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

就是那个冬天,我独自坐车回了北国,彻底离开了那个到处都是枯树杈子,山连着山的小村庄。

回到北国之初,归大国的房子造的十分不像样,窗子的玻璃是破了洞的,门上的玻璃是塑料顶上去的,就连土炕,都起码有半年没有燃过柴火了。

因此,我只能寄宿在姑姑家。

姑姑夫妇二人,几乎没什么正当职业。只在农忙季节,帮像归大国这样的地主人家做一些农活,以维持生计。在夏冬两个农闲季节,整日里基本都忙着砌长城,没日没夜的打麻将,玩的不亦乐乎。

我住过去的时令,刚好到了年下。成堆成堆换洗的被罩,泡在厨房的大洗衣盆里,于吃着人家住着人家躲在人家屋檐下的归来而言,这些活计不用吩咐,我理应毫无怨言大包大揽的悉数承下。

在搓衣板上搓到双手麻木忍不住心生怨怼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林贺,那个瘦瘦高高,干净清爽的男孩子。

在所有来姑家打麻将的人无比羡慕的说着,看人家的侄女,真是个好孩子的时候,姑通常都会使劲儿吸两口烟,娴熟地掸着烟灰,掀掀眼皮儿不耐烦的拎起洗好的被罩,“这洗的什么玩意啊?一点都不干净。”

邻居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摇头叹息着离开。我会将方才洗过的被罩,再重新扔回洗衣盆里,边洗边告诉自己,快点长大吧!

会有属于自己的天空,那里定会日日朝阳明艳,清风会帮我刮走所有的乌云和暗霾,那是我的净土,为这一天的到来,我无时无刻不在盼着。

终于浆洗完了所有的衣物,在腰弯的直不起来,掌心似被无数利刺同时扎下的时刻,手机响了,是郭松发来的一条简讯,她说——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应该告诉你,我和林贺在一起了。

手心一划,也许是因为掌上的水没擦干净的缘故,手机顺着搓衣板掉进了洗衣盆里。

我人生中的第一步手机,就这么毫无预兆的跟我道别了,就像林贺,他也和那部手机一样,永远湮灭在懵懂的青春里。

还有那个无时无刻不在证明昨日的归来有多么的愚蠢和二百五的手臂上刺目的L,斑驳的疤痕宛若一条被踩扁的虫子,让人见之,无比生厌。

在这场早熟的暗恋中,归来就是一只彻头彻尾的冤大头,是个每次想起他们都忍不住想做个恶毒的白雪公主她后妈那样的毒妇,拎根大棒子拆散他们这两只不厚道的水鸳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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