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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话 谁是谁的谁?

乌烟瘴气的生日宴,在小服务员交代完了一番话后,立时变得落发可闻。

在众人意味深长的目光中,我很自然地告别,转身,走出房间。

“你们还坐着干什么?不下去目睹一下‘校花’的男朋友么?”

王婷婷的这一句,吓得老子险些没一个跟头栽下去。唔~校花?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翻遍了所有记忆都莫须有的东西!

“不要吧!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不去你就在这里坐着好了!”

“走啦走啦!”

“……”总有刁民想害朕!

站在酒店门口,我还在四处观望小林子到底跑哪儿去了?心里盘算着,到时候不行就让他临时扮演个男朋友好了。

就在这时,楚少年的黑色兰博悄无声息地开了过来。

我揉揉眼睛,一度以为自己看错了,此刻,他不该在东京吗?

“哇塞~兰博诶!”

身后,不知是谁惊叹道。

“这算什么?一会儿还有大叔呢?”王婷婷补刀了一句。

“果然这年头还是青春饭管饱。”

“就是,这就叫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

我戳戳身旁的平宋,“今日看你寿辰的份上,原谅这次鸿门宴了,下回,哦不,没有下回了。”这群一点也不女人的家伙,日后还是再也不要见了。

平宋道,“花花莫怪,其实今天本不欲约你来的,要约,我怎么也得单独约。要不是你们家那位少爷怕你一人闷在家里无聊,吩咐林子带你出来透透风,就没有今天这档子事儿了!”

“什么花花?什么少爷林子的?合着你们都是一伙的?”

好你个老谋深算的楚小白,我愤愤地跺了跺脚。

“那你不咱们校花么?”平宋淡哂,“楚少年是个爷们儿,你跟了他,不算亏!”

我默默冒了点虚汗,绕开话题,“校花不是你们家单姗么?”

“对了,有单姗的消息么?”

乍然一问,平宋略略一笑,哑着声音说,“她出国了,高中的时候便走了。如今,也不知和秀民怎么样了!”

“单姗真的跟秀民走了?”

“嗯!去了首尔很多年,她那性子急,不太适合当韩国媳妇儿。”

平宋耷拉着脑袋,用脚尖攒着理石台阶,看起来,颇为落寞的样子。

后来我才自郉玉那里得知,平宋真的和单姗有过那么一段自以为是的爱情。

这话说起来便长了。大概是小学四年级,某天,班上忽然转过来一位韩国同学。长得白皙剔透的,还有双韩国欧巴经典的单眼皮,小眼睛。许是物以稀为贵,他的出现,毫无疑问的成了班级里女生欢喜的对象。虽然那些花痴的女生,都喜欢围着他问东问西,但我从来不会这样。我很专一的觉得,还是平宋的笛子略胜一筹,起码是门缥缈的艺术,可秀民,他除了一副花架子之外,就会写一手小气吧啦的汉字,每个字大概只有正常字的四分之一大小,读起来特费劲儿,即便这样,班主任还夸他,字写的工整漂亮。

后来我很不服气,因为他没来之前,我的字才是班级里公认的第一名,最漂亮的。这话说起来又得翻出来另一段因果。当时Y市号召建什么音乐城,所有学生都要会一门音乐特长,为此,学校在那时候开展了很多的特长班。大家普遍对乐器感兴趣,一时间古筝二胡扬琴之类的乐器班似要人满为患,像写作班书法班这样的科目则门可罗雀,冷清的很。教书法的老师是本校的大队辅导员,同时也是教我们思想品德课的老师。有天他在课堂上,指着思想品德课本里的一个人物问大家,这个老人是谁?

我的反应最快,第一个脱口而出,“萨马兰奇!”

当时班级里很安静,我不知道其他人都在想些什么?只是觉得这么一个人物,理应像新闻联播主持人那样人尽皆知。可后来才知,原来大家都不知道。

大队辅导员抬手,示意我站起来,又问,“你是怎么知道他是萨马兰奇的?”

我淡定地回答,“看书啊!每个双休日,我都要泡在新华书店里的。”

“光说不行,你会写这几个字吗?”

我点点头,走上讲台,接过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工整地写出了萨马兰奇四个字。后来,故事的重点,从萨马兰奇成功转移到了书法上,我就凭着这四个字被大队辅导员叫到了书法班,学习软笔。

第一堂课,老师只教会了我八个字,“含明隐迹,韬光养晦”!

这八个字,终生受用!我也谨记了教诲,充内而虚外,谦虚而恭谨!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的人生感悟。小时候的悟,只是浮皮潦草的字面意思,有时候还是容易起争斗心的。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字如其人,一个心胸豁达为人洒脱不羁的人,写出来的字定然是飘逸大气的,见字如见人嘛!所以,每每看见秀民那手小气吧啦的汉字,我就十分鄙视。偏偏自从有了他,老师就很少夸我了,反而总是时不时地赞颂他。

为此,我也憋着一股子闲气,去刻意模仿秀民的字。在有一天的自习课上,老师布置大家抄课文,抄完了拿去前边给她批示。我便仿着秀民的字,抄了一篇《辩日》,还刻意等着秀民抄完,然后跟在他的后头,一起给老师阅览。

戏剧化的是,我眼瞅着老师给他批了个大大的“优”,到了我这里,却皱皱眉毛,不假思索地划拉上一个“良”,还警告,下次让我把字写大点。

为了显示胸襟和气度,我只能把此种现象归结为秀民是韩国人,能写出一手辩得出来的汉字已经着实不易,值得夸奖,而不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个有钱的珠宝商的缘故。

我总是在这个时候想起贺桂芬老师,总是想着回到三年级,而不是呆在这个年轻的混淆黑白的女老师的班级。因为她总是不理会我的说辞,而把那些错误强加到我的身上。学校新换教学楼,女班长陈彦彤是个民营企业家的女儿,我们同时趴在窗边看楼下的风景,她出其不意地往楼下吐了口唾沫,正好班主任也在楼下,差一点,那口唾沫就“选中”了她。尽管这样,她仍是气势汹汹地跑回班级,大声训斥我。陈彦彤站一边不吱声,我也很生气,告诉班主任不是我吐得,可她就像没听见一样,仍旧对着我破口大骂。

还有那么经典的一回,操场上长了许多的草,老师吩咐大家下午回家拿铁锹,锄草。同桌陈彦彤说她家没铁锹,问我家有没有?我说我也要和邻居借,至于能借到几把或者邻居家有几把铁锹,就不一定了。班主任听见了,指着我吩咐,陈彦彤的铁锹就交给你负责了。

我张张嘴,无力地说了一句,“我尽量!”

结果,中午回家,邻居只有一把铁锹,我便扛着这一把回学校了。

下午,班主任清点工具的时候,质问陈彦彤的工具怎么不在?问完了她就想起我来了,瞪着我的眼睛无比犀利,我只得老实回答,“没借到!”

她听了很是不满,指责我,“归来你小小年纪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你不知道答应别人的事情就要努力做到的道理吗?”

我理直气壮地说,“老师,我没答应她!只说会尽力而为!”

班主任小郭老师快要炸了,吊着嗓子指着我,“你尽力了吗?你说话不算数还顶嘴是不是?我告诉你,今天陈彦彤因为没有工具就在教室里呆着好了,你给我去把她的分担区清理干净!清理不干净下午就不准放学!”

……

那时一直在纳闷儿,当初老师怎么就听不明白我的话呢?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能保证会做到,只能本着帮人的份儿上尽力而为,却不想,反而因此受到了更多的责难。

如今总结起来,大概就是我没有个当民营企业家的老子的缘故罢!

……

言归正传。

因为初中后,我就转学了,中断了和他们的联系。而秀民、平宋、单姗他们三个却有缘的很,一路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秀民和平宋一直是哥俩好,关系铁的不用说。若不是秀民忽然要回国,单姗可能会一直以平宋女朋友的身份存在着,只为接近一向以高冷的欧巴形象自居的秀民。虽说小平子在整件事情中,扮演了一个炮灰的角色,引发很多人的唏嘘共鸣。我却觉,平宋他是心甘情愿的。最苦不过爱而不得,然,有时候即便不得,能守护在旁,何尝不是一种满足?

他们都说小平子是个没心没肺的花花公子,也许,那个花花公子的心里一直住着位世人看不见的白雪公主。因为那些走过生命的女孩都不是他的公主,因此,就有了一段段或拍拖或拜拜的故事。

因为,不愿将就。

因为,非她不可。

如此执迷,便也只能苦了自己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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