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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樱花城之旅

过完生日后不久就是开学的日子。

整个寒假都习惯了独自穿梭在校园的时光长廊,渐渐地,也开始有越来越多人与我擦肩而过。等到初春的气息悄然无声笼罩了波塞多尼亚,时光长廊早已成为一对对校园情侣霸占的恋爱圣地,我便不再踏足了。

回头一想,来到亚特兰蒂斯已经大半年之久,属于这个神秘帝国光怪陆离的感觉也慢慢融入了我的生活。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包括坎坎的单纯友善,同学的势利冷漠,埃泽斯的吝啬苛刻,但绝不包括伊菲蒙假期综合症发作后的无病呻/吟。

自从开学以来,已经记不清他多少次在人前抱怨过:学院的饭菜太差劲,看着就没有食欲;近身搏击的课程太费劲,动一动就腰酸背疼腿抽筋;波塞多尼亚的美人太没劲,没有情调不懂浪漫,就像愚蠢的埃庇米修斯1一样后知后觉……

坎坎咬嘴唇猜测:“伊菲蒙殿下一定是想回自己的都城梅洛普了。”

埃泽斯拨弄着金算盘翻白眼:“无所事事之人永远都闲得蛋疼。”

迦尔崩溃地抓头发:“难道四王子是想跳槽去皇家能源学院执教?”

奥兰斯把切好的果狸肉叉到迦尔盘中:“我想,或许他需要的是一次度假旅行。”

——“对,就是度假旅行!”

伊菲蒙兴奋地站在我和坎坎面前手舞足蹈:“像我这样活力四射的年轻人内心却在渐渐枯萎,这是帝国未来的陨落,是人类史上最大的悲哀!所以,听好了,宝贝们,是时候来一场度假旅行给我们的生活补充补充甘露啦!”

一群无形的乌鸦在我和坎坎头顶上呱呱盘旋。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选择保持沉默,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就听伊菲蒙自导自演着他的旅行计划。此期间,我的思维早已经飘到了外太空,完全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只是反反复复听到“莫贝林”这个词。

就在伊菲蒙第n+1次提起“莫贝林”的时候,我终于回过神来。只见他换了一个演讲姿势,跳上桌子,兴奋的嗓子都变了调:“哈哈,就这样决定,五天后,不,三天后!三天后咱们就启程去莫贝林,我已经迫不及待躺在樱花树下喝一杯杜松子酒了!”

我和坎坎互望一眼,坎坎冲我努努嘴。我只好无奈地开口提醒:“伊菲蒙殿下,你要是现在离开了,学院的自由搏击课就会因为没有老师而耽搁下来。”

“相信我,奇迹会出现的。”伊菲蒙双手环胸,神秘一笑:“我保证即便畅游了整个亚特兰蒂斯,也不会有人发现四王子神秘失踪的事情。当然,要让你们两个小家伙随我同去的话,可能会有一点棘手,不过你们得相信老师的能力……”

“谁说我们要和你一起去了!”我打断他,不满地抗议。

我可不想因为这个好逸恶劳的家伙而丢掉学分,还有初级祭司考试资格。

用胳膊肘戳戳坎坎,期待他能与我站在同一阵线,向伊菲蒙的无理要求示威。没想到这小子再次临阵倒戈:“普瑞尔,其实春天的莫贝林非常迷人……”

“你什么意思?”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嗯,那个……我也挺想去莫贝林的。”

话还没说完,伊菲蒙就如同打了鸡血一样抱着他猛亲一大口,嚷着即使自己不去也一定要实现坎坎的心愿。更可恶的是坎坎跟个小鸡仔一样,居然十分开心地点头。伊菲蒙激动地拍拍胸脯,接着就像一阵风刮了出去。

我站在原地被吓出一身冷汗:这形势……难道伊菲蒙也看上坎坎了?!

——苍天呐,他怎么能连自己亲弟弟的心上人都不放过!

……

……

下午放学后我和坎坎走回宿舍,竟然同时收到了一封来自迦尔大祭司的正式书函,派遣我们两个作为学生代表去莫贝林进行学习考察,出发时间定在三日后的清晨。

傻子都知道这肯定是伊菲蒙那家伙搞的鬼。

不得不说,他的办事效率极高。

既然事已至此,我这个小喽退阍俨桓试敢仓挥泻崾帐靶欣畹姆荻

厚脸皮似乎看出我要远行,一直赖在我脚边撒泼打滚,踹了几次都踹不走。我只得抱起它语重心长地劝道:“路途太远,还是和别人一起去,带着你会不方便。不过你放心吧,临走前我就把你送到奥兰斯那里去,他温柔体贴不说,家里的仆人餐都比这里的罐头好吃。”

厚脸皮认真地听我说完,鼻尖嗅动,模样像在思考。就在我以为胜利在望的时候,它却突然抬起前爪,啪一下狠狠拍在了我脸上……

他妈的,还好没伸出指甲来,不然我风流倜傥的普睿小天才不得毁容?!

气得把它一甩,丢到地板上自生自灭,但这动作却惹怒了这只报复心极重的猫,它开始变本加厉地撒泼,不仅把我刚整理好的包翻乱,甚至还跳上床撒了一大泡尿!

我气急败坏地抓住它,翻过来,在小肚子上狠狠拍了几下,它喵呜喵呜用力挣扎,剔透的瞳仁里刹那间蓄满了泪水。

这家伙竟然还学会软硬兼施了!

我打定主意好好教育教育它,到了饭点也没有喂食,一心忙着换床单。就在抖被子的时候,埃拉西普斯送的千里传音器掉了出来。

忽然想起好久都没有收到他的留言了,也不知道他近况如何。

其实每次我都准备了好多话想要告诉他,问候的,关心的,愧疚的……可是到真正拨通时,却发现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口。犹豫许久,也只好如实说:“我马上要启程去莫贝林几天,这个传音器就不带了。”又想了片刻,补充道:“如果你有什么事的话就给我留言,我回来后再处理。”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这样太冷漠了。

可是我始终无法坦然接受他对我的示好,也无法相信所谓“命运的指引”。

套用一句亚特兰蒂斯新近的流行语:相信七王子殿下会为你海枯石烂,不如相信四王子殿下还是个处男。

当然了,诚实地说,原句其实是把七王子殿下换成国王陛下。

……

……

三天后。

一大早,伊菲蒙就神采奕奕地亲自架马车来接我和坎坎……还有厚脸皮。

这只肥猫赖着死活不走,我没办法,只好谈条件,折腾了一早上它才勉强同意藏在挎包里。

刚开始还好,不吵不闹乖的几乎有点不像它了。我还在暗自欣慰家有胖猫初长成时,一个不留神,这厮的前爪就已经扒上挎包边缘,小脑袋探出来一半,露出两只圆溜溜的眼睛。

刚好伊菲蒙回头招呼我和坎坎上车,我吓得手忙脚乱,使劲一摁就把它给摁了回去。

伊菲蒙凑过来,狐疑地围着我转悠几圈,上下打量:“我好像闻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我向他展示肱二头肌:“那是我身上散发的男人味。”

他顿时毫无形象笑得前仰后翻,我心虚,连忙跑去帮坎坎搬行李。期间,厚脸皮几度想探出头来,又几度被我摁回去。没想到就在跨上马车的几秒钟功夫,它还是从挎包里窜了出来,轻盈一跃,就跳到了伊菲蒙怀中。

伊菲蒙始料未及,吓得差点拔剑砍下它的猫头。

我赶紧拎起厚脸皮的后槽肉将它提回来,解释道:“这是我养的流浪猫,不放心把它交给别人,所以只好带着……”

伊菲蒙摸着下巴眯起眼睛:“你确定它是一只流浪猫?”

“百分百确定。”

“好吧,如果你百分百确定它是一只流浪猫,那我也百分百确定你是一只海马。”他边说边一脸坏笑地跳上马车。

坎坎随即也踮着脚爬上去,回头很憨厚地接了一句:“普瑞尔,相信我,即使你是一只海马,那也是一只最可爱的海马。”

……这孩子,绝对是跟着伊菲蒙学坏了!!!

我气鼓鼓地跳上马车,车箱里准备了舒服的软垫和很多精美小点心。说起来,伊菲蒙这个人除了工作,真是吃喝玩乐样样拿手。正在小声嘀咕着,却不想他从驾驶位上探头进来,冲我飞了个媚眼:“普瑞尔,懂吃喝玩乐的人才懂什么是享受生活。”

“啧,你那种糜烂的生活我情愿不要。”

他伸出舌头沿嘴唇舔一圈,意味深长地笑道:“那是你还没有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不过没关系,抵达莫贝林之后我会让你好好感受做人的乐趣,当然也包括能让你刻骨铭心的……唔……”我当机立断拿起一块蛋糕塞进他嘴里,终于换回了片刻安宁。

……

……

马车徐徐启动后,很快就驶上出城的道路。我喂厚脸皮吃了几块肉馅饼,它便酒足饭饱地趴在垫子上开始打呼。而坎坎一直捧着书安静阅读,偶有沙沙的翻页声。

我一个人无聊地看着窗外。

哒哒的马蹄声穿过种满梧桐的小道,初春季节稀疏的绿叶间,阳光化作一条条金线,交织成耀眼的几何图形。每缕光都带着属于亚特兰蒂斯的独特气息,伴随微风,送来波塞冬神庙中渺茫的乐音,以及近处伊菲蒙那不着调的歌声。路旁的湖岸边错落着两三座红顶小屋,白色烟囱此时正炊烟袅袅,呈现出一种属于人间烟火的宁静。不远处湖面上水波不兴,偶有鹭鸟嬉戏,漾起浅浅几圈涟漪。

我们一路向西,长路尽处是未知的莫贝林,回头是渐行渐远的波塞多尼亚。

才发现,原来这是我第一次离开这座城市。

海神的心脏,属于亚特拉斯的都城……

……

他高举圣剑,向所有人宣誓:“永远记住,我们即是自己的神!”

水面的中央,荡开浅浅一圈涟漪。

“这世上万事万物皆有缘由,假如你觉得没有,那是你还未找到。”

他擦着我的身子离去,衣摆扫过,留下淡淡的不知名的香味。

“国王陛下万岁——国王陛下万岁——”

他打横抱起男孩,在响彻亚特兰蒂斯的欢呼声中离开。

他坐在月光里,花木扶疏。

膝上放着一个水晶八音盒,盒盖打开,有淡淡的光晕从里面流转出来。

“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怎么能说是情人?”

他一手撑着下巴,一手缓缓拨开了八音盒,忧伤的曲调在夜空下格外令人心碎……

……

……

天呐,怎么会莫名其妙想起这些?

我用力晃晃脑袋,赶走这些恼人的画面,靠在马车窗边专注欣赏伊菲蒙的歌声:

“噢~我的情人,你要游荡去哪里?

噢~停下听听,你的真爱来了!

他会唱高尚也会唱低俗的歌谣。

可爱的甜心,不要再往前走,恋人们相会即是旅程的尽头,每个聪明人都明t。

什么是爱,爱不在将来,当下玩乐就是当下畅快,未来之事没有人能确定。

想要丰收,就不能耽搁,美丽的小家伙,快来吻我,青春这东西不能永恒……”2

……刚听了三分钟,我就后悔地想堵上耳朵。

这时,车厢一侧忽然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往往只在一刹那。”

我扭头,只见坎坎举着书盖住半张脸,露出一双琥珀绿圆眼睛,正别具深意地盯着我。

浑身一阵发毛:“你这是什么跟什么?”

“没什么。”他拿开书,吐舌头:“只是某人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

“什么表情?”我下意识揉揉脸颊。

“一个即将患上麻疹之人的表情。”

“……”

还好坎坎这孩子没有读心术,不然我的老脸可往哪儿搁。

……

……

当夜晚来临,第一缕星光洒下的时候,三王子殿下位于莫贝林的风之城堡才展现在我们眼前。

城堡建在一个山坡上,地势极为险要,背靠难以翻越的高峰,面朝一望无垠的海洋,只在东面有门。马车沿着陡峭的山体攀爬,如同垂直向上的过山车。好在伊菲蒙驾驶技术一流,很快就到了城堡大门口。一路疲劳的马儿腾起前蹄欢快嘶鸣,与此同时,雕刻着宝剑与盾牌花纹的青铜大门豁然打开,身着灰绿色多利安基同的仆人们鱼贯而出,整齐立在道路两旁,恭迎伊菲蒙的到来。

伊菲蒙把马鞭扔给一个仆人,回身旋开了车门。

早就坐不住的坎坎率先跳出马车,我紧随其后,刚探出脑袋,就看见脚踏板上落着一只银色及膝长靴。顺着靴子往上看,笔直结实的小腿,带花边的紫色长袍,鸽血红宝石腰带,雪白丝绸手套,水滴形蓝宝石项链……

头顺着目光渐渐往上抬,直到定格在那张脸上——

“埃埃埃拉西普斯?”

“亲爱的普瑞尔,是不是觉得很惊喜?”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嗓音因为震惊几乎变了调。

“一定是你把思念带给了海风,我才追随着海风的步伐找到了你。”

我嘴角抽搐,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站在一旁的伊菲蒙与坎坎意味深长地对视了一眼。

伊菲蒙嗤笑:“我看不是海风多情,而是千里传音器到位。”

埃拉西普斯不顾旁人地握住我的手,柔声说:“不管如何,只要普瑞尔一声呼唤,即便冒着被雷神之锤砸中的危险,我也会义无反顾来到他身边。”

至于说的这么夸张吗?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伊菲蒙哈哈大笑着拍手:“深情如此,真是让人感动。可惜啊,普瑞尔就是一只没开窍的海马。”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只海马,但此时此刻我还是拼命点头去附和他的观点。

“没关系,我相信厄洛斯不会忘记赐予每个需要爱情的人一支金箭。”埃拉西普斯无视伊菲蒙,直接把我揽入怀中,还把下巴堂而皇之地搁在我头顶。

“恐怕那混蛋小子射给你的是一支铅箭,而把金色的一支赐给了别人。”

“但是我想他也不会把金箭赐给哥哥你。”

……

话说这两兄弟加起来的岁数都赶上中国历史了,还在这争风吃醋打什么嘴仗?

我清清嗓子:“两位尊敬的王子殿下,如果你们乐意一直待在这里吹冷风看星星看月亮畅谈人生哲学的话,请随意,但我就不奉陪了。”

“哼,谁说我要在这里待着了!”伊菲蒙停止和埃拉西普斯争执,看我一眼,面无表情地拉着坎坎朝城堡里走。

而我无视了埃拉西普斯伸出的手,紧随伊菲蒙之后。不过,很快的,他就黏皮糖般追过来。

暮色四合,月光漫过缠绕紫色蔓藤的石柱,在回廊间洒下层层斑驳的光影。树叶相击的毕剥声仿佛是这座古城堡在静夜中慢慢苏醒的叹息,一时间,我感觉到阴风阵阵过,脖颈凉飕飕,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亲爱的,怎么了?”埃拉西普斯及时扶住我的肩膀。我侧头对他微笑,但就从他瞬间的表情看来,这个笑容一定非常惊悚。

我摸了摸脖子,摇头,说不出这个城堡里弥漫的那种诡异感觉。

“我想你等会儿需要一杯热牛奶。”埃拉西普斯伴着我穿过层层叠叠尖券夸大的顶门,走到富丽堂皇的宴会厅。成千上万颗磁欧石组成的巨型吊灯散发出耀眼光芒,瞬间把刚才那股阴森的感觉照得无影无踪。

大厅正中的樱桃木长桌上摆满了食物,香气扑鼻。

香酥小羊排、土豆炸桂鱼、烟肉肠仔串、铁扒比目鱼、茄子肉酱千层面、烤三文鱼、奶酪口蘑烤蟹肉、鸡丝沙拉、黄油汁煎大虾、熏鲱鱼、香茅猪排、奶油煎火腿豌豆……配洋葱汤、奶油火腿汤和鸡肉通心粉汤……桌边还放了一大壶红彤彤的番茄汁。

我虽然路上吃过些点心,但此刻依旧饿得如狼似虎,两眼放着光就扑了过去。

伊菲蒙安排仆从搬下行李后就和坎坎落座在对面,而埃拉西普斯一早理所应当地霸占了我身边的位置。

我一边往嘴里塞羊排,一边指着末尾的空位,含糊不清地对他说:“你去那边坐吧,别挡着我吃东西。”

他摇头:“不必了,我觉得这里很好。”

我继续抗议:“你这样我没法好好吃饭。”

“那正好,可以先听我把旅行计划书念完。”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羊皮纸,我瞥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的字,顿时头皮发麻。可他却一点也不嫌麻烦,清清嗓子,开始念起来:

“黄昏时分,普瑞尔抵达莫贝林,安排‘珍珠’大厨过来烹饪晚餐。附注:普瑞尔爱吃七分熟的香酥小羊排,爱喝不加糖精的番茄汁……

第一天早上,逛莫贝林市区,随行人员……

下午,前往莫贝林近郊的巨人山泡温泉,随行人员……

第二天早上……

第二天下午……”

不得不说,埃拉西普斯如果穿越到现代,那肯定是旅游/行业争相邀请的人才啊!啥叫百分百为顾客服务,啥叫体贴入微细节决定一切,我今天算是有了深刻认识。他能把旅行路线的设置排布,到每一顿饭的菜肴需要准备些什么,再到马车的更换等等所有问题都考虑全面。并且最值得一提的是,此趟旅行绝无进店服务,也绝不强制消费,简直让人体验的是钻石vip中的vip待遇啊!

我听得膛目结舌,而伊菲蒙这个讨厌鬼却时不时泼一盆冷水,以前倒没发现他竟然如此挑剔。反而是坐在我对面的坎坎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即便偶有抬头与我对视,也是立即移开目光,好像我是什么老虎猛兽似的。

总之,这一顿晚餐的气氛非常之诡异。

我没吃几口,就借口自己累了,让仆人引路回客房休息。

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逃得了餐桌上的诡异气氛,逃不了大半夜躺在床上肚子咕咕叫的煎熬。

……一盘猪肉大葱水饺。

……二盘羊肉萝卜水饺。

……三盘韭菜鸡蛋水饺。

……四盘香菇三鲜水饺。

……

……

饿饿饿!睡不着啊睡不着!

“水饺”已经念到了一千四百三十三次,产生的唯一效果是肚子叫得越来越欢畅。

得下床去找点吃的,不然可能没被埃泽斯剥削死,被埃拉西普斯烦死,被伊菲蒙整死,就先饿死在这里了!

我一个骨碌爬起来。

……

“俗话说的好,冲动是魔鬼!”

——当然了,三十分钟之前我还不太认同这句话。三十分钟之后,肠子都悔青了。

普瑞尔啊普瑞尔,你说你不好好在屋里睡觉,非要作死地出来吃什么吃!结果好了吧!在这么一大座城堡里,不仅没找着吃的,连自己都丢了。

左转右拐,这边的道路挺像通往厨房的,那边的风景也隐约有些熟悉,可转悠了一大圈,就是找不到目的地,更不用说找回房间。

黑夜中仿佛没有尽头的回廊两壁嵌着磁欧石灯,荧碧色的光芒一晃一晃,连罗马柱顶的神像浮雕都被染上惨淡的绿,一瞬间变得凶神恶煞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空气中有一股血腥味,从不远的前面传来,浓烈到令人作呕。想想这城堡里住的无非是伊菲蒙,埃拉西普斯和坎坎,还有一群仆从下人,我便壮起胆子朝前方摸索过去。没走多久,就看见远远有个人站在中庭花园,正在给一棵孤零零的树浇水。这里没有灯,只有透过花园玻璃顶漏下来的月光,把一切都照得惨白。

再走近一点,才看清楚那个人是伊菲蒙。

我立刻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快步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四王子殿下,你不会也饿昏头了吧,大半夜在这浇什么花?”

伊菲蒙听到说话声,停下动作缓缓回头……我看到一双由于极度充血而发红的双目。他紧紧盯着我,与此同时,嘴角慢慢慢慢上弯。

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发浓重,我低头一看,他手里正提着一只精致的浇水壶,壶口缓缓流出的液体竟然是……

血!

血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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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埃庇米修斯:(epimetheus)意思为“后知,后觉者” 。即“后见之明”,是古希腊神话中十二泰坦巨神之一伊阿佩托斯的儿子、普罗米修斯(即“先见之明”)的兄弟。在传说里他与普罗米修斯一起用泥土创造人类,然而古代这两个神常用做人类的象征(埃庇米修斯代表人类的愚昧,而普罗米修斯则代表人类的聪明)。

2改编自:莎士比亚《o mistress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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