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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催更记

莱纳铁岩喜欢在清晨散步。

他总是在早上六点四十分出门,踏着冷冽的晨光,牵着和自己一般高大的爱犬朝日,漫步在沃顿富有工业气息的宽阔街道上。

今天莱纳也是早早便出了门,他穿一身深褐色的毛绒斗篷和棉质马裤,裹着围巾,头戴绅士礼帽,精致的镶金手杖敲在脚下的的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积雪上留下一道道圆形的印记。

作为人类的近亲,矮人的寿命格外悠长。

莱纳自然也不例外,他虽然并非群岛本土人士,却也在这个国家的首都生活了足足二百三十五年。

二百三十五年的岁月变迁,足够让莱纳游遍这座城市中的每一处标志性建筑,踏遍沃顿街道上的每一块砖石,堪称为沃顿城的活地图。

毫不夸张地说,他甚至比当初沃顿的建造规划者还要熟悉这座城市。

莱纳还知晓这座城市的许多秘密,包括它光明的一面,和黑暗中的另一面。

比方说红厂区,那里是整座城市最混乱的灰色地带,盘踞着托格帮和艾辛格党这两大帮派,每逢周一、周三、周五、周日四天,托里昂大澡堂就会举办斗狗和拳击赛。

除了赌博行当外,市场商人的保护费、地下妓院、古董买卖也给托格帮带来了相当不菲的收入。

而艾辛格党则注重走私交易,他们和远洋贸易公司有所联系,能够从北陆和东陆的殖民地弄来相当多的稀罕事物,可以说红厂区所有的地下黑市都由艾辛格党人掌控,他们售卖的商品中甚至还包括官方明令禁止的军火武装,以及一部分违禁药物。

除此之外,在红厂区最广为流传的便是“红衣杀手”这一坊间奇谈。

据说他们身穿皮革质地的红色连体衣,手持足以刺穿鲸鱼皮的利刃,能够穿梭暗影与虚空之间,是掌握绝顶刺杀技艺的大师。

只要在纸条上写下你政敌或仇家的名字,将其和十九枚金币放进一个广口瓶里并留在红厂区废旧鲸油厂的大门口,红衣杀手们就会接受委托,于其后的几天之中杀死目标。

他们是群岛街巷中挥之不去的阴影,是游荡在寂静夜空的冷血猎手,是顽皮孩童在睡梦中最恐惧的怪物。

有一种说法是:若将杀手们了结之人的鲜血聚拢在一起,上面足以漂浮起一艘捕鲸船!

也正因此,除了要采买一些特殊草药外,莱纳很少会踏足红厂区那被染成血红色的街道。

就像现在,他选择的散步路线特意绕过了红厂区。以灯塔区的地下街为起点,沿着西城区的商业街直达学院区的第五大道,再途经皇宫区的国家大剧院和西塞尔音乐厅,最终重新绕回地下街。

至于工业区和旧城区,前者终日被浓烟和蒸汽机的噪音所笼罩;后者则大半被淹没在海水下,时常有海洋生物伤人的案件发生,需要警员和晨星卫队的甲胄骑士定期巡逻清扫,都委实不是什么散步的好地方。

抬手扶正头顶的礼帽,莱纳牵着朝日登上一级台阶,来到一座宽阔的广场上。

这里是学院区第五大道的尽头,因为临近三所大学,四周能看到一些穿着打扮时髦的年轻人,有的在滑雪,也有的在驻足观看街头艺人演奏乐曲。

他们或许就是附近大学里翘课外出的学生,正与同伴们一道放松游玩哩。

“年轻就是好啊。”

莱纳驻足观看了一会,笑着摇摇头,最终柱杖离开。

穿过广场后,就是名流贵族们所居住的皇宫区了,首都中最有名的国家大剧院、西塞尔音乐厅、大钟塔等等皆坐落于此。

莱纳沿着街道旁边的行人走道缓缓向前,视野中很快就出现了国家大剧院门口一排洁白的大理石柱,以及紧邻大剧院的音乐厅侧门。

大剧院门口停着许多马车,还有不少正在排队等候的市民。在街道旁的一处花坛边,穿着码头工服的男孩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却还是竭力大声吆喝,挥动着手里的报纸。

莱纳才想起,今日又到了国家大剧院每月一次的公演时间。他先是扬起眉毛,加快了脚步,但随即想到自己还牵着朝日,又看到这冗长的队伍,心里又有些退缩。

今天人太多了,还是给那些没钱买票的市民们一次欣赏话剧的机会吧。

矮人这样宽慰自己,反正他有的是钱,以后大可再找时间买票来看表演。

想到这儿,他索性停下脚步,递给身旁的报童十枚铜币,“给我一份号角日报,剩下的钱是你的小费。”

“感谢你的慷慨,先生!”

男孩抽出一份报纸递给他,“祝您今天过得愉快!”

莱纳不以为意地点点头,他缓步穿过街道,停在音乐厅前的一张长椅上,拍掉上面的积雪后才悠悠坐下。他翻开了报纸,在雪后挥洒的阳光下惬意地读起上面的文章来。

朝日乖巧地蹲在一旁,用爪子拨弄地上的积雪,一只狗玩得不亦乐乎。

莱纳随意扫了几眼报纸正面的内容,随即哼了一声。上面不外乎又是些什么“布拉格沃兹警员失踪”、“矿洞中发掘出诅咒之物”、“沃顿夜行杀人狂魔”这种博人眼球的猎奇标题,并不能引起他的关注。

他真正想看的,是自己最近一直在关注的一部侦探悬疑小说《斯麦尔探案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一名叫做斯麦尔的私家侦探,内容以发生在群岛的各种奇诡悬案为主,讲述了斯麦尔侦探调查这些案件的故事。

在莱纳活过的漫长岁月中,阅是他为数不多的癖好。更何况这部小说笔力雄厚,构思精巧,一词一句都正搔到他的痒处。

《斯麦尔探案集》的作者刊登作品的笔名叫做“fg”,没有人知道是男是女,家在何处,姓甚名谁。但这并不妨碍成为当代文坛中颇负盛名的小说作家。

甚至有人猜测,从行文风格来看,这位大作家必定是一位学识丰富的成熟男士,有极其丰富的人生经历,否则很难写出那种饱含岁月积淀感,足以打动人心的精致文章。

虽说没有见过本人,但莱纳对这本书的作者“fg”可谓是仰慕已久,他甚至还曾经以个人名义向号角日报捐款,来资助那名神秘的“fg”先生。

“fg”先生的小说很棒,唯独有一点令读者诟病,就是这个写作的速度太慢了。

他常常会以外出取材、身体不适、缺乏灵感等等乱七八糟的名义暂停连载,等过个三五天后再刊登文章。

莱纳常常暗自腹诽“fg”,号角报社的报纸是日报,大作家的文章却是周更。这种等待后续情节的感受着实让人浑身焦躁、寝食难安,更别提矮人还是一个阅读癖患者。

是的,阅读癖。长时间不进行阅读,莱纳就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少了些什么,需要用文字来填满内心的这种空洞感。

最近不知怎的,“fg”进行了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停更,他已经足足十四天没有连载了!

想到这点,莱纳就格外烦躁。他最好赶快恢复连载,不然自己就要提着斧子上门去亲自拜访这位作家了,矮人恨恨地想道,视线向下扫去。

“敬各位亲爱的读者,因为未知原因,本报社仍未与fg先生取得联系,所以这次我们选取了一篇艾伦先生的短篇小说刊载”

莱纳无声地笑笑,随即合上报纸,将它轻轻放在一旁,没有再看下去。

“半个月啦,这家伙在搞什么”

矮人双手捂脸,靠在长椅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从长椅上跳下来,摸摸爱犬的脑袋,“走吧,朝日。”

他握紧了沉甸甸的手杖,神色变得有些阴沉,“我们去拜访一下那位大作家,和他好好谈谈。”

说干就干。

莱纳一向是个做事雷厉风行的行动派,打定主意要上门拜访“fg”先生后,他便带着朝日从音乐厅转个弯,拐到了附近的国家银行。

守门的警卫见他牵着一条大狗,正想阻拦,就见矮人亮出一枚纯金打造的天平徽章。确认徽章的真伪后,警卫与大厅中的招待员立即就变了态度,恭敬地将他请进一间单独置办的会客室。

莱纳怎么说都在沃顿生活了两百多年,他运气好,来到群岛时正赶上贤王苏里尔统治的黄金时代,当时群岛刚结束战争不久,百废待兴。政府鼓励通商经营,扶持新兴商人与工厂主,正是大展拳脚的好时机。

于是莱纳就用自己早年做雇佣兵攒下的身家和家族遗产,购置了灯塔区的大半地产,后来还为国家银行的成立投资了一大笔钱,如今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富豪,同时还是国家银行的三位股东之一。

凭着这层身份,他很快就用特权调来了号角日报的收支记录,并找到了自己捐助给“fg”先生的那笔钱款的流向,发现这笔钱经由号角日报之手,最终被汇入一个叫做格林的账户名下。

而这个账户最近的一次支出时间是两天前,因为数额巨大,所以采用了支票支付的方式,也因此得以被银行记录在案。备案上记录了格林购买的东西。

清单上有双帆特制豪华船模这等价格不菲的收藏品,还有《绝版药理学手抄本》和医用人体骨骼架构这等稀奇古怪的东西,莱纳甚至还看到了一些实验用的炼金设施。

“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眼角微微抽动,跳过这一页,快速翻动备案,不一会就找到了账户的详细登记信息,上面正写有此人所居住的详细地址。

西城区鲱鱼巷第十三号

“终于要见面了。”

矮人放下备案录,脸上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容。

“大作家”

约莫半个小时后,莱纳来到了备案录上所记载的地点。

鲱鱼巷头尾狭窄,中间宽阔。形状如同它的名字一般,活像一条放大后的鲱鱼。

此刻巷子里也没有多少行人。左边是红砖青瓦的单数号建筑,右边是白墙蓝顶的双数号房屋,一颗孤零零的橡树立在巷子中间,算是这里唯一的绿色。

莱纳向前走了几步,当经过一家紧锁大门的书店时,朝日突然驻足观望,直到莱纳又牵了两下绳子,才转头离开。

一人一狗来到巷尾,正看到一座二层小楼。门口上挂有牌子,上面写着“格林侦探事务所”的字眼。

“没想到啊,fg先生居然还是一名侦探。”

看到那顶招牌后,莱纳先是有些意外,随即又觉得正在情理之中。也只有经历过丰富案件的侦探,才能写出如此真实又惊险刺激的探案故事。

他站在原地踌躇片刻,下意识打理了几下头发,又正正衣领,才上前按响了门铃。

“叮铃铃叮铃铃”

四周很安静,只有清脆的门铃声在回响,许久不见有人开门。

“不在家?”

矮人皱起眉头,抬手想要敲门,“f格林先生?在么,我有案件想要委托”

出乎莱纳的意料,他才刚敲上门,房门却“吱呀”一声打开,露出里面的光景来。

正对大门的玄关处立着衣帽架,后面的墙上挂有沃顿城的城市地图,中央的茶几上摆有茶具和玻璃酒杯,看样子似乎是主人用来接待客人的会客厅。

莱纳眉头拧得更紧,他并未立即进去,而是蹲在房门前细细一看,只见地板上落了层厚厚的浮灰,显然是有段时间无人打扫才变成这样的。

而在灰尘中,有一对格外清晰的脚印。

那脚印形状怪异,上面还黏着一层淡黄色的透明胶状物,像是来客脚掌上分泌出的汗液,散发出一种怪异的味道,令人联想到医院里福尔马林的气息。

粘液上还带着温度,显然脚印的主人刚来不久,甚至有可能还未离开,现在就藏在这间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中。

事情变得有趣起来了。

莱纳握紧手杖,放开朝日的绳子,压低了声音,“闻闻脚印的味道,乖孩子,这个客人还在这里吗?”

朝日低头嗅嗅脚印,豁然抬头转向左侧,那里是通往二楼的楼梯间,墙上挂着几幅油画,其中一幅是肖像画,上面画着一名模样富态的中年贵族,正微笑着注视屋子里的一人一狗。

朝日瞪着画里的中年人,鼻尖耸动几下,突然大叫出声,向油画扑了上去!

油画有不对的地方?

目睹自家爱犬的举动,莱纳心里冒出这个念头,来不及细想,他抬腿便跟了上去,抡起手杖打向画里的胖子。

“吼!”

眼见一人一狗来势汹汹,“画中人”原本温和的神情也显得狰狞起来,眨眼间就扭曲成一张丑陋的怪物面庞,大叫一声从画里窜了出来!

这怪物身形肥壮,顶着一个布满划痕的猪头脑袋。它从画里跳出来后,手里锈迹斑斑的菜刀挥砍而下,劈开莱纳的手杖,却没有躲开朝日的大嘴,当场被咬住了小腿。

“啊!该死的畜生,滚开!”

怪物痛叫一声,抬腿甩开朝日,闪身冲向客厅。也不知它使了什么法子,体表溅射出大团浓黄色的油脂,身子变得油滑无比,哧溜一声便从窗户钻了出去。

当莱纳和朝日追出房屋时,只看到一坨蠕动的黄色肥肉窜上了远处的楼顶,眨眼间便消失不见。

“跟上它!”

莱纳一步跨在朝日背上,举起手杖对爱犬下令。

“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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