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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金六福

王云被拳打的生了怒火,不顾章法的疯狂拳击九皇子,刚开始九皇子还躲闪,到后面也干脆不躲,拳头对拳头的震的擂台咔咔作响。

魔疮蟾功本身就有强健体魄的能力,而至尊龙体更是天生体魄强大,他们两个说是体修也不为过。

对拳几百回合之后,他们方才停下,拳骨上赫然全身血迹,但是他们眼中的战意丝毫未减少,反而越来越甚。

“痛快!本皇子少有这么痛快了!王弟!我叫夏睿明!乃大夏人皇的第九个皇子!”九皇子自报家门,虽然大家都知道他是大夏人皇第九皇子,但是他的真名字却没多少人知道。

“夏兄快人快语,王弟佩服。我也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战斗过了,此时此刻输赢好像不在那么重要了。”王云一脸坦诚的说道。

“是啊,哈哈哈没想到比斗的时候竟能遇到你这样合适的朋友!”九皇子夏睿明也是非常开心。

“我体力可是好的很呢,再来!”王云说完,拳风如龙,似虎扑食,全力以赴。

“来吧!”九皇子龙吟声大作,背后有金龙虚影盘绕。

王云身后也出现一只巨大的血红魔蟾,遥相呼应,他们之间的气势不相上下!

台下众人也是看得如此如醉,修士斗法往往法器法术穷出不断,就算是遇到体修,也往往是以远打近,以长打短,倒没有这般痛快淋漓,这般不要命的打法,也是比斗台上少有的事情。这如何不能令他们激动?

在大战几千回合之后,王云到底还是没有至尊龙体的优势,体力不支的倒地不起。

九皇子上前搀扶,给他服下疗伤丹药,王云感动的同时道一句“认输”,这场比斗才终于结束,不知不觉间已经战斗到了黑夜!

虽然是黑夜,但是丝毫不影响修士们的视野,这等黑夜已经不能阻挡他们的视线了。

“走走走,王弟,兄长带你喝酒去,想必皇宫佳酿一定会满足你的胃口!”九皇子豪迈道。

王云抿了抿嘴巴,他正好酒,也许久没喝过了,皇宫佳酿可是好酒啊,当即催促道:“夏兄快快让我去!我要与你大饮三千杯!比斗打不赢你,喝酒我可是没那么容易输的!”

九皇子与王云互相搀扶着,肩搭着背,缓缓走出斗法殿。

高台老僧喊道:“九皇子你还有比赛呢!”

“弃权了!”

九皇子耸耸肩,无所谓道,本来就是为了过来玩,第一第二又能如何?人生几何,当对酒当歌,这才快意,再说了那些奖励如同鸡肋一般,十个加起来也比不上他的龙凤五行伞,这让他更加不在意排名了。

高台老僧一阵无语,好吧,你有钱你牛行吧。

九皇子看不上这些奖励,不代表别人看不上,那些剩下的人暗暗庆幸,走了一个强敌,败了一个强敌,他们的名次能更上一步了!那些奖励对于他们来说可是丰厚至极啊!

尤其是第一名的奖励,护魂法冠!那可是一件能保护神魂的极品法器啊!有了他就不怕鬼修的灵魂攻击了!这如何不令人心动?

至少要是有了这护魂法冠,那么王云的索命梵音对其伤害就不会有那么大,甚至完全免疫。

不是谁都像九皇子这样富有,身有重宝,龙凤五行伞当然可以抵御鬼修的灵魂攻击,但是他们没有啊。

金六福就是这样的人,他非常胆小,他出生在大夏王朝最偏僻的小村庄里,那叫云梦庄。

他父亲是小村庄里有名的土财主,说是土财主,不过是有些几百亩的良田水地罢了,比不得春项县里那些动不动几千亩土地的大地主,但是这也让他吃喝不愁,逍遥自在。

他父亲没啥文化,叫金福贵,他被取名金六福,是父亲予以他有六种福气!反正就是一定大富大贵的那种。

所以从小给金六福的投资就很大,无论是读书还是穿衣,都是尽他最大限度最好的!这让同村同龄小孩羡慕不已,隐隐以他为中心跟其他几名同样家境富裕的孩子为首。

孩子王,说的就是金六福。

照说人有钱就有底气,有钱就是大爷,有钱就会嚣张跋扈,目中无人,更何况年少有钱,那更是狂的没边,但是金六福偏偏不是这样,他胆子很小,而且很焦虑。常常自己一个人闷在屋里思考人生,他总觉得吃喝玩乐不是他的追求,富贵权力不过过眼云烟。

一句话,两个字,怕死。

所以他从小就爱听那些长生问道的故事,经常让管家去县里买这些小说读给他听,一听往往就是一下午。

他父亲金富贵非但没觉得不好,反而加大鼓励,毕竟能听书也是种学习嘛,文化不高的他深以为然。再加上金六福是独子,而且还是金富贵老年得子的那种,更是疼爱有加,含在嘴里怕化了,孩子的一点小要求他怎么可能不满足呢?

金六福逐渐的长大了,名字虽然土气了点,人却是长的仪表堂堂,人高马大的,浓眉大眼,任谁看了都说有将军相,这也让金富贵越加的开心,越加的宠爱自己的独子。

心里幻想着,要是某一天金六福做了将军,那自己就是将军老子!好不威风啊。

当然金六福因为从小就意识到死亡的恐怖之处,所以打小就习武强身,正所谓文穷富武,练武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更重要的是要有师父,而且还要舍得花钱。

每当练武受伤之后,往往需要配药水疗伤,这样才不会留下后遗症,才会进步神速,寻常穷苦人家那里配的起药水啊?饭都吃不起,哪有钱买草药,更何况还要花钱配药水呢?

金六福不怕吃苦,这让传他武艺的师父都赞不绝口,夸他是练武的苗子,金六福也展示了他的武艺战绩!

十六岁那年,独自去深山里打猎到一头成年猛虎!这让云梦庄这个小村庄全村炸开了锅。

云梦庄地处大夏王朝的最偏僻的地方,紧靠着大御王朝边界,所以这里也有一座大山,云梦山,传闻里面多的是猛兽凶怪,不是最勇猛的猎人跟最强大的战士都不敢进入其中深处。

而一向胆子小的金六福竟然打死一头成年猛虎,这让没见过啥世面的小村民们如何不怕?

其实金六福骨子里胆子小,外人是看不出来的,他又不傻,干嘛暴露自己的缺点出来呢?学会伪装,也是生存的基本法则之一。

所以自从这件事情之后,大家都说六福小子是个猛人!能徒手打死老虎!云梦庄第一猛人,其实他也是有苦难言。

本来就是想去云梦山里玩一玩,没有深处腹地,谁知道遇到这么大的猛虎,他被吓的被迫反击,因为怕死,反而激发了他的血性,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击杀死这头猛虎了,而且还在体内搜刮出一粒明黄色的药丸。

后来等到金六福踏上了修炼,才知道,原来那次的猛虎是一处妖虎!被他充沛的血气所吸引!妖怪跟人不一样,人修炼筑基之后丹田内会形成筑基鼎,而妖怪腹部则生成妖丹。

金六福赫然只用了一把钢刀就打死了一头筑基境妖虎!这让他庆幸的同时也是一阵后怕。

他一个凡人之躯,竟然能杀死筑基境的妖虎,这说出去任谁也不相信,但这偏偏是真实的。有人会问,那筑基境的妖虎怎么没有神通法术?一个凡人之躯怎么挡得住呢?

虎本就是凶残暴虐的肉食动物,成妖了战力更是非凡,岂能没有手段?但他一个筑基境虎妖,平时都在深山里面待着修炼,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浅林中呢?

原来是金六福不仅身负血灵根,虽然只是最低等的灵根,还具有特殊体质,“万兽尊体”。

这万兽尊体可是仅此于至尊龙体的特殊体质,没想到金六福这小子竟然拥有!

所以一进林中,便被山里唯一的一只筑基境虎妖感受到并且顶上了,万兽尊体不仅仅拥有操控天下万兽的能力,对那些妖怪同样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因为吃了万兽尊体,对他们修为大好!前提是万兽尊体不能修炼到金丹境,因为一旦修炼到金丹境,万兽尊体与拥有者就会彻底契合,妖怪们吃了反而没啥用。

人与妖兽毕竟还是有些区别,就如同男儿身有了特殊的体质“天鸣凤体”一般,这绝不是好事,反而是坏事,因为阴阳不合,修炼会事半功倍,还有有性命之忧。

这万兽尊体也是一个道理,对于金六福来说,没有修炼到金丹境就不能完全契合,对妖兽来说是大步的丹药。

可惜的是,在最后性命危机的关头,金六福可能是太过害怕还是惜命的原因,竟然提前觉醒了一部分万兽尊体的力量!

这力量一出,虎妖就被万兽尊体所压制,一身法力全无,就这样,让人闻风丧胆的筑基境虎妖就这样滑稽的被金六福干掉,死的不明不白。

这头筑基境虎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失败,一个区区凡人而已,压根没有觉醒体质,怎么就在那时候觉醒了呢?不是听族里前辈说,这万兽尊体起码要金丹境才能有一丝机会觉醒吗?

不过这些事,那头虎妖早就不知道了,可能灵魂早就入了轮回投胎变成了其他生物了吧。

这一度传到了春项县里,被县令听闻,觉得金六福是个人才,特许他来到县里当一名捕快,这犹如是一飞冲天。

毕竟县里的捕快对于小山村的村民来说那可是大人物啊!执掌生死的可怕存在。当天夜里就有很多跟金富贵有些矛盾或者不快的人登门赔礼道歉!

这就是有官身的好处,自古都是民不与官斗,更何况是执掌刑罚抓捕的捕快呢。

这让金富贵得意了好一阵子,并且催促金六福早早去县里上任,安排管家陪同,专门买了四匹上等好马组成马车,带上两个仆从加管家,一共四个人就出发了。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危险,这一片的治安非常好,春项县的县令是个闻名百里的好官,这也是金六福愿意去县里就职捕快的原因之一,他可是有自己的原则的,不会狼狈为奸。

在去往县衙就任的途中还发生了一件趣事,路过一处阁楼,刚好遇到抛绣球招亲,马车经过长图跋涉自然需要休养生息,县衙也不是很远,金六福就徒步独自前往。

恰巧不巧,浓眉大眼,身材魁梧的他被相亲的小姐一眼看中,可谓是一见钟情,于是就把绣球抛给了他,他也是直男一个,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只是恰巧路过而已。

根本没注意阁楼附近热闹的人群,一心想着县衙怎么走,下意识的躲开了绣球,这让那大户人家的小姐又气又无语,这傻大个。

金六福到底是年轻,心思简单,没多想就继续往前走,很顺利的面见了县令,县令光看他样貌都觉得所传不假,当即封他为四大捕快。

四大捕快就是所有捕快的头头,也就是四个头头,刚开始那些捕快包括其他三个捕快头头都不服他,觉得金六福又年轻,又没什么具体的战功,区区一头猛虎,山高皇帝远,谁知道真假?听说金六福是个土财主的儿子,说不定这捕快头目是花重金买的呢。

于是都孤立他,对他很鄙夷,金六福这个傻小子也没察觉他,依然每天笑呵呵的对待同仁。

直到某一天,一个大事改变了他们对金六福的看法。

那天黑云压日,马蹄声不断,赫然是一伙流匪逃窜到了这春项县,准备经过春项县逃亡更远的地方,大御王朝。

这流匪按理说是逃不到这里的,因为这春项县是属于大夏王朝的边界了,一路上全身是镇守边界的大军关卡,他们是怎么来的?

这容不得春项县县令多想,他当即组织捕快们迎敌,寻常捕快欺负一下平民百姓可还行,可是遇到杀人不眨眼的土匪怎么能行?

土匪人数五百,而捕快足足一千五,被逼的硬着头皮上,几个来回,死伤惨重,捕快们现在说什么也不愿意出门迎敌了。

土匪们就在城门口大骂道:

“你们真是一群窝囊废,人数是我们的两倍还是打不赢我们!有娘生没爹养的没种货。”

“快快打开城门!让大爷们进来!免得血流成河!”

“真是一群没有的胆小鬼啊!笑死大爷我了!”

有捕快头目听不惯,当即城墙上喊话单挑,说完纵身一跃,跳下高高的城墙下面,手持一柄长斧,虎视眈眈的盯着这群土匪。

土匪们倒也不能失了气势,一拥而上固然能杀死这个捕快,但是也失了气势。

“我来斗你一斗!”一个彪形大汉,身穿藤甲,这是军师赐予给他的,刀枪不入,以往的战斗中从来没有失败过,相信这一次也是一样。

这名手持长斧的捕快名叫许大莽,人如其名,很莽,但是同时也很猛!他身穿火红战甲,这是县令奖赏他的上好战甲!

他一往无前的冲了上去,一个斧头劈向彪形大汉,彪形大汉手持骨刀,一个格挡,全部挡下了斧头的攻击。

这骨刀也是军师给他的,他用此刀杀了不下百人,因此刀上自带一股煞气,此时与人争斗,深深的影响到了许大莽。

他眉头一皱,这骨刀好冲的煞气啊,这是习武之人的特有感受,只怕这骨刀杀得人不下百人了。

就在这一愣神的功夫,彪形大汉一个闪身,手起刀落的砍向了许大莽,许大莽暗道不好!一个躲闪,还是被骨刀砍到了肩膀上,传来的刺痛感差点没让他晕厥过去。

也就是许大莽自己是练武之人,要是平民百姓,早就痛的昏死过去了。

彪形大汉有些意外的看着他,自己的刀法竟然被躲掉了,虽然也还是砍到了肩膀,但是对他来说,这跟躲掉没啥区别。

毕竟他是准备一击必杀的,不过也无所谓,下一次他必定不会失手。

许大莽意识到了与这彪形大汉的差距,难怪自己人数众多不是他们的对手,原来土匪里竟然藏着这样的高手,看样子还不少。

许大莽当即准备逃往城内,他可不想被击杀在这,但是为时已晚,彪形大汉举刀砍来,许大莽疲于应付,边退边打,往城墙方向退。

这彪形大汉也是憨,竟然被引得过去。

土匪群里有人大喊:“不好!石列快退回来!”

彪形大汉也不听,他感受到许大莽已经没有什么体力了,已经疲于应付他的砍击,现在马上就能结果了他,取了他项上人头,打击了他们的士气,岂不是立了大功?到了这时候如何能退呢?

一鼓作气,石列压了上去!

许大莽眼见离城门不过二十步的距离,心中大喜,也暗暗想道,这彪形大汉怎么比我还莽?不怕危险吗?

“放箭!”许大莽对着城墙上大喊。

不好!石列此时也被惊了一跳,自己竟然砍的起兴,怎么就到了城墙边上了啊!万箭齐发下,自己很难阻挡啊!毕竟藤甲只能保护躯干,自己头盔可没带呢!

说时迟,那时晚,弓箭如同满天飞雨般的落下,直接把这个彪形大汉扎成了一个刺猬!原来是箭雨射了不止一波,起码射了三波!

藤甲就算再厉害,也挡不住三波箭雨啊,于是石列光荣的成为了一只人型刺猬,非常惨。

许大莽自诩兵不厌诈,并不觉得丢人,他可是正义的一方!

“无耻!奸贼!”

“踏马的!你个阴险小儿!”

土匪们一顿破口大骂,许大莽不以为然,开了城门,进了去。他这次算是立了大功,为县令除了一个大敌!

“大莽!你做的很好!非常勇猛机智!不亏是我的心腹大将!”留着山羊胡子一副仙风道骨的县令大步跨来,夸奖道。

“都是县尊大人平时教导有方!也是县尊大人的功劳!”许大莽并非跟名字一样很莽,而是粗中有细,这马屁拍的很到位。

“很好很好很好!”县令很受用,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许大莽瞥了一眼人群中的金六福,一脸不屑,“不像某些人,自称打虎英雄,却不敢做个先锋,真是丢这个名号。”

这般嘲讽,只差指名道姓说是金六福了,他同样不服金六福,这次流匪来袭,他竟然毫无反应,只是躲在人群后面,真怀疑老虎是不是真的被他打死的。

县令也有些不满,虽然金六福确实力气很大,而且生的高大魁梧,但是争斗的时候却很少,他也有些怀疑到底是不是打死过老虎,难不成是假的?全是骗他的?这可是大罪!

金六福老实巴交,也不知道说什么,反正他怕死,肯定不会去当先锋的。

县令满脸失望,看着金六福在人群中不为所动,唉,看来是自己看走眼了,等这次劫难过去,就想办法把他开除了吧。

此时天色已黑,土匪早就在城外搭起了帐篷,在最大的帐篷里,坐着两个人。

一个极其瘦小,甚至瘦的琵琶骨都看得出来,另一个是左眼有个刀疤的中年男人,看起来非常凶狠,他们两个人正是这伙流匪里面的军师跟头领。

头领名为刘三刀,别看名字俗气,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天生蛮力,单手巨鼎。可是这样一个猛人此时却异常的乖顺,对着这军师如同哈巴狗一般。

这军师黑瘦黑瘦的,样貌猥琐,也不知道刘三刀是为了什么这么恭敬他。

这时,进来一个仆从,端着一大碗血红色的液体,这液体有股刺鼻的腥味,刘三刀面露嫌弃,而这军师却是眼睛放亮。

他急不可耐的拿过这一大碗猩红刺鼻的液体,一饮而下,然后舔了舔舌头,一脸回味。

这时,他那黑瘦的皮肤有了些许光泽,可是还不够。

“快快攻破此城!助我取得生命精华!明日我前去叫阵,定杀的他们血流成河!”黑瘦军师凶狠的说道。

“是是是!一切全靠军师了!”刘三刀大喜,思绪不禁回到一年前。

他是土匪头子,本来在龙洞山过他的山大王,日子好不快活,可是遇到了朝廷剿匪,接连几次,他终于守不住了,就率众跑了。

后来他才了解到,原来是朝廷因为三大王朝大战人口骤降,决定攻打他们土匪窝,来充当壮丁。还好他见势不妙跑得快,不然源源不断的大军过来,他怎么守得住呢。

逃亡的过程中很是不好受,遇到跟他一样逃亡的另一个山头的土匪,也遇到前来剿匪的官军,然后他就决定往外跑。

大御王朝或者大漠王朝,因为他离大御王朝最近,他就决定往那里跑,途中救了一个人,也就是黑瘦军师,也多亏了黑瘦军师,帮助他们隐匿身形,躲过了边防关卡的官军。

原来这黑瘦军师是一名修仙者!这让刘三刀如何不畏惧跟崇拜?名义上他是这伙土匪的老大,但是那是以前,现在实际的老大,就是这黑瘦军师。

黑瘦军师散修一名,练气七层修为,修的是一本低级的鬼道功法,可就算是这样,在他们这些人眼中,已经是不得了的大人物了。

黑瘦军师名叫曹高逸,修炼功法《驱鬼诀》,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很基础的鬼道功法了,他视如珍宝,平时睡觉的时候都舍不得松手。

他自知修炼无望,决心要做个富家翁,时常帮富贵人家暗杀各自的仇敌,诡异的驱鬼手段,让他有了一个外号,大名鼎鼎的“驱鬼真人”。

想来也可笑,真人这个称呼起码要筑基境以上才能取名,他一个小小的练气境,如何有这个本事?也就是他散修而已,在加上平时很少跟其他修士交流或者说有意的避开,他知道自己这点修为在修仙界中算不得什么,自己已经六十了,还只是这般修为,不单单是功法的问题,更多的是天赋灵根的问题。

他心知肚明,其实是自卑的避开那些修仙者。

他以身养鬼,这是最低级的养鬼术,因为修为不高,时刻在消耗着他的生命精华,所以他靠着喝血续命,本来他不至于这么黑瘦,正是因为修炼功法导致的这副模样。

刚才那碗血液,就是从战死的土匪以及捕快中提炼出来的,他身养三只鬼。

一只炼血鬼,一只巨口鬼,一只多臂鬼,都是下等鬼物,对付这些凡夫俗子却是够用了。

明日争斗,却是用不上它们,因为不需要。

第二天清晨,土匪们就敲锣打鼓的在城门前叫板,这是他们围困这里的第五天了,县令也不是不想去找支援,而是春项县实在是太偏僻,偏僻到只有一条必经之路,正是这群土匪把守的地方。

县令打死也没想到有一天竟然会被土匪围城,因为前方不过百里就是边防要塞了,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绕过来的。

他也不敢给土匪们借道,不说多的,就算土匪们信守承诺不伤害这里的百姓,日后被朝廷查了下来,追责的情况下,他可是要被砍头的,说不好还会被牵连三族啊,这是他最主要的原因。

所以他就死守这里,这流匪的粮食肯定带的不多,他不信守他个好几个月,他们还有粮食?所以到那时候就是不攻自破了。

该死,扰人清梦!山羊胡县令大怒,他睡得好好的,却被一阵敲锣打鼓声吵醒,这如何不令人恼怒?他穿上衣服就点兵点将,去往城门那里。

这春项县不大,所以土匪们闹出的动静基本上都能传到整个县。

“你们还不走!不怕朝廷大军来把你们都砍脑袋了啊!”山羊胡县令在高高的城墙上居高临下的喊着话。

土匪们听得有些不清楚,刘三刀示意停下来,场面顿时非常安静。

“狗屁,你悄悄放出去送信的,都被我们抓了,而且砍了脑袋,你这个县令识相的赶紧打开城门夹道欢迎我们!不然的话,等我们攻破了这座县城,定要你们鸡犬不留!”刘三刀在这里撂下狠话。

山羊胡县令不以为然,回击道:“阁下好大的口气啊!只怕是大话说多了容易闪了腰,哼。”

说完就准备要走了。

这时候土匪中让开了一条道,黑瘦军师曹高逸出现了,他拱了供手,气若洪钟的喊道:

“久闻春项县县令是名治理有方的好知县,不知能不能接受老夫的单挑呢?”

山羊胡县令准备走的,然后听到了曹高逸的说话,转头又看了下去,嘲讽道:

“你是何人!竟然如此衰老,你们土匪都是这样的老弱病残吗?”

“哈哈哈哈哈哈。”引得城墙上的捕快们哈哈大笑。

曹高逸毕竟六十高龄,在加上现在一副瘦的跟个皮包骨头一样,皮肤又是黝黑,确实是一副老弱之相。

虽然昨天晚上喝了点炼血鬼提取的生命精华,稍稍让自己恢复了一些生机,但是难掩衰败。他也最讨厌别人说他老、衰败,这是他不愿意听到的词语。

曹高逸眼神充满了怨毒,反问道:“那你们是不敢接受老夫的单挑了!哈哈哈,真是可笑,我这幅残弱之相,你们也不敢出城应战吗?”

他其实第一天来的时候,就可以破城了,但是春项县里供奉着一座土地庙,使得他根本不能驱使怨鬼强攻这里,只能使其不断的慢慢磨。

不过还好已经快差不多了,土地庙里的愿力终究还是抵挡不住的,只要再过几天,他的鬼物就能把这股愿力磨掉,到时候这厚厚的城墙城门怎么阻挡了他呢?

山羊胡县令也是恼怒,本来睡觉都没睡好,现在又被一个老头嘲讽,喊道:“你们除了你退后百步,我就让人下来跟你争斗,你个老不死的,看你敢不敢。”

同时跟人说,谁去斩杀此老头,重重有赏,捕快们都跃跃欲试,毕竟这个老头在怎么看也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对付这样的老头还不是手到擒来,简直是送钱的呀。

“好!”曹高逸嘴角微微上扬,就怕你们不应战,到时候当场斩杀你们几员大将,保管让你们人心大乱,到时候土地庙里的愿力也能因为人心乱而削弱不少,要不了三日,就能破除愿力,到时候嘿嘿。

当场命令土匪都退后百步,刘三刀知道黑瘦军师的手段,命令土匪们退后百步,看着军师的表演,表演如何大破敌人军心的!

山羊胡县令见对方真的退后百步,只留下这个身穿道袍的曹高逸,觉得此时有蹊跷,但是对方这样做了,自己还不敢迎战,那就有点动摇军心了,只怕下面人会觉得他舍不得封赏,也罢,就让人出去斩杀这个老头,鼓舞士气。

“谁去?”山羊胡县令眉头一挑,问道。

“我!我去!”

“我我我!”

“县尊大人给我个机会!让我去吧!”

众人跃跃欲试,一个个叫嚷着。

山羊胡县令一时间也不好决定,就随便挑选一个他平时印象比较好的捕快,此事肯定不能挑选捕快头目,毕竟这样会导致人心不稳,他身在官场,如何不懂人心?

那名被点到名字的捕快一脸兴奋,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机会,相当于送钱的,一个作死的老头,看他如何一刀斩了他。

这名捕快叫萧马,善用长枪,武艺不凡,他提起红缨枪就从城墙跳了下去,似乎如果不从这里跳下去显示不出他的勇猛。捕快中的武艺高超的人基本上都能从这十米高的城墙上跳下去,他们会卸力的技巧,虽然也不是不会受伤,但是受伤会很小。

他一个跨步就冲到了曹高逸的面前,一脸的挑谑,他不急着干掉他,因为那样太没趣了。

结果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曹高逸猛地跳起来,一个巴掌扇过来,夹杂着破空声,就把萧马的头打爆了,脑浆留了一地。

城墙上众人包括县令都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个黑瘦老者竟然如此凶猛!一个照面就把萧马拍死了。原来这老者有些实力,不过有人不服,认为是萧马大意了,他表示自己一定不会如此轻易的被干掉,当即要出门迎战!

之所以是开城门出去是因为他的武功远远没有达到能从十米高的城墙跳下去的功力,他手持双刀,乌压压的冲了上去,准备不啰嗦的手刃黑瘦老者。

曹高逸看的一脸无聊,因为这个人动作在他眼里是那么的慢,他一个躲闪,这名捕快扑了个空,然后准备顺势一劈的时候,被曹高逸跳起身来一脚踢爆了头颅。

唉,太弱了吧,实在是太弱了吧。他无奈道,对付这些凡夫俗子,甚至不需要用法术,光靠他练气七层的修为肉身的力量就足够了。

这下众人不敢轻视这黑瘦老者了,第一次失败可能是因为大意,第二次失败他们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那可是跳起来一脚踢爆了啊!

一时间城墙上顿时没了叫嚣声,一片沉寂。

曹高逸大笑,一脸的嘲讽道:“怎么了!都是缩头乌龟了吗!之前不是很嚣张的吗?啊?怎么了啊这是?你们就这么垃圾吗?”

骂了足足大半个钟头,终于有人安耐不住了,那是四大捕快之一的肖风,四大捕快就是捕快们中的头领。

肖风、金六福、许大莽、刘博,这四个人就是四大捕快了,武功都凌驾于其他捕快之上,远超他们,只是金六福平时不爱出手,导致捕快们都觉得他名不副实,认为其实力没有达到四大捕快的标准。

肖风公认第一,刘博排名第二,许大莽第三,金六福垫底,这是公认的排名座次,他们撇了一眼金六福,发现他还是那么的不情愿,心里印象大大降低,都觉得他是孬种。

金六福被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也觉得无所谓,反正他怕死,这黑瘦老者绝不是那么想象中的简单,他一开始就感觉到了,他是一定不会去送死的,一定。

肖风使用的也是双刀,练的一手《斩风刀法》,已入化境,他相信自己一个人可以击败十个许大莽,一百个萧马,这不是吹牛,而是真的有这个实力,他倒要看看这个黑瘦老者有什么厉害的。

他一跃而下,一个漂亮的落地,挥舞着双刀冲了上去,刀势非常威猛,仿佛无物不斩。

曹高逸这样才觉得有些意思,唉,来了个大点的虫子,要好好玩一下,不能一下子就捏死了。这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这样才能让他们感受到真正的绝望!

肖风的斩风刀法,催动了附近的摇曳的轻灵的风一起发怒起来,刀势形成罡风砍向了曹高逸,曹高逸急忙后空翻躲闪。

肖风紧追不舍,疯狂砍劈,但是总也砍不到曹高逸,而曹高逸一连翻了几十个后空翻来躲避斩风刀法。体力终究有限,肖风不再紧追,停了下来,大口喘着气。

这黑瘦老者灵活的像只猴子,难怪这么瘦,猴子精转世投胎的吧!

而曹高逸却脸不红,气不喘,这让肖风觉得不可思议,他一定是嗑药了!对!肯定是吃了药!怎么可能连续翻了几十个后空翻连气都不喘一下的?

有的江湖人士跟人争斗的时候,生死搏杀之际,就会嗑药,吃那些短暂提升力量的丹药,或者体力大幅度提升的丹药,再或者丧失痛觉,不怕刀劈剑刺的丹药,但是这些丹药无疑会有很强大的副作用,不是明智之选。

肖风扯下衣服,他没有穿战甲,对付这么一个老者不需要,再说了他也没穿啊。

曹高逸一身道袍飘逸的很,肖风暗猜他是某个道观的掌门,不然怎么功夫如此了得,但是既然是掌门为何要落草为寇啊,他很是不解。

“我的名字叫曹高逸,你可有叫我逸哥或者叫我高哥。”曹高逸突然自报家门。

肖风感觉有些不对,说道:“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我玩够了,你可以去死了!”曹高逸眼神露出凶光。

肖风被这股气势所吓到,撒腿就往回头跑,这是长年争斗的本能直觉!他本来就是江湖人士,被山羊胡县令所救,感叹江湖险恶,这才效忠于他,打算隐世一辈子,却没想到要在这里栽跟头。

众人都看不清楚曹高逸的速度,只见很快的追上了肖风,一拳洞穿了他的胸口。

肖风满脸的不甘心,挣扎的跳动,随后便死了。

众人一片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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