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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赚钱

靠近长安城中枢几百里外的地方,有一大镇,古逸臣赶了一天路,饥肠辘辘地止步镇中。

头等大事当然是把肚子填饱,可兜里一个子都没有,这可把古逸臣急地直跺脚。

评书里讲的侠客潇洒不羁,古逸臣走了这七八个月,觉得难以置信,钱从何来呀?古逸臣勒紧了腰带,往饭馆门口走去。巧的很,他看到同样有个穷酸,穿着补丁袍的剑客在饭馆面前,捂着肚子,面露难色。

此人与古逸臣相仿,也就十**岁,模样很普通,混在街上,不仔细看根本找不到他,说是剑客,其实只背着一柄剑鞘,还是满是绿铜锈的那种,古逸臣更觉得他是个乞丐。

古逸臣问道:“兄台,莫非你也五行缺‘金’?”

穷酸剑客脸上浮出一副彼此心照不宣的笑容,道:“怎奈近日五行逢倒霉,被伙山贼抢了盘缠跟兵器,这才流落至此,两手空空,腹中咕咕,眼泪汪汪”。

古逸臣叹了口气,拔剑出鞘,弹剑又唱了一段鼠来宝。

但这次运气好点,饭馆的老板扔出了几个大白馒头,让他们二人到别处行乞,古逸臣回剑入鞘,与那穷酸剑客一路行,一路唱,不到半日,馒头,小咸菜什么的,都集齐了。

吃饱喝足了,古逸臣摊着肚皮,问道:“敢问兄台大名,江湖字号?”

穷酸剑客咽下第十个馒头,打了个饱嗝,道:“令狐信,家里无字,江湖无号”。

古逸臣道:“在下古逸臣,字安岳”。

令狐信一听,惊喜道:“你不会是古族的人吧?”

古逸臣摇了摇头,笑道:“以前是古族的寄奴,现在是江湖中的一条流浪狗”。

令狐信摊在地上,四脚朝天,道:“在江湖中混成一只狗,也不错,起码有口吃的,兴许日后运气好,拐到一个媳妇,再生一窝小崽子,美得很,美得很...”

两人在这镇里晃荡了一两日,身上还是没有集到盘缠,万般无奈之下,二人决定打些零工,赚些路费。

这一天,他们路过岳府门外,看到了一只招工牌,上面只短短写着,半日一金!

一见这,二人的眼里快要冒火,一金,可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一年的收成了!有了这笔钱,他们至少半年内,不用再唱鼠来宝了。

“阿臣,你说会不会有诈呀,钱可不是那么容易赚的”。

“小信,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我现在怎么也算是半个高手,这家府邸,看起来普通的很,就算有点势力,也不可能强的太离谱”。

接下工牌,二人敲门入府,门里走出位面容姣好的侍女,仔细瞧了瞧二人,捂着嘴笑道:“你们不再考虑考虑?”

古逸臣觉得事情有怪,不敢冒然回应,倒是一旁的令狐信,抢先往里跨了一步,豪气道:“大丈夫有什么好怕的,小爷也是闯江湖的!”

侍女含笑接过工牌,让古逸臣他们就此等着,她先回了府禀告。

豪气过后,令狐信尴尬笑道:“阿臣,靠你了”。

“靠!”

过了一会儿,来了个魁梧的护卫,将二人往府里领去。才进门,古逸臣不免吓了一跳,府里府外居然差了不止一星半点,真是土包金呀。

楼台水榭,绿池小荷,布置的精心别致,而且更惊奇的是,其中竟然隐隐暗合着奇门八卦之术,若非护卫一直在前面领路,光是看着,古逸臣二人差不多就要迷了。

进来容易,出去可就不好说了,古逸臣觉得,这次又托大了,全怪这张嘴,他在心里狠狠抽了自己个大嘴巴。

出乎意料的是,他们二人没有被带去见工头,护卫将他们领到一处狩猎场后,给二人换了一身兵士的服装,收走了二人全部的兵器,只留下了两柄木剑,便离开没了消息。

狩猎场极大,约有四五里地,但植被不算茂盛,也就一些没到腰间的矮灌丛,不过藤蔓很多,结着不知名的野果。地上多洞,时不时从里面涌出成群的兔子来。

“也不错,有吃有喝”,令狐信用藤蔓编了一张床,绑在两颗较为粗壮的树干上,躺着悠然数着天上的白云。

“小信,小心一点”,古逸臣不像令狐信那么洒脱,他仔细看着身上的兵服,韶国目前的兵服有四种,御林军的金丝羽服,八都军的赤蟒服,无当飞军的义字白袍,还有铁浮屠的暗夜狼服,而自己身上穿的却不在这四种之内,准确的说,不是韶国的兵服。

如果这是真的,那罪过可就大了,在韶国,私穿别国兵服,罪同叛国,可是要抹脖子的,古逸臣感觉后背直发凉,他赶紧叫下令狐信,要把身上的衣服脱下去。

就在这时,突然一声马叫,嘶~,猎场里来了个老汉。

他牵着一只耷拉着耳朵的秃齿老马,手提着一柄青龙刀,身穿白袍,不过头发比袍更白,他走了十几步,便气喘吁吁,把手搭在老马背上,歇了一歇。

看着那七八十的老汉如此,古逸臣不免有些担心,万一他一口气提不上来,拍拍屁股入土,那这事可就说不清了。

古逸臣问道:“老爷爷,你这是要?”

老汉突然喝道:“呸,尔等小贼竟然敢跑到我韶国作祟,看俺不砍了你”,他牵马提刀砍来,古逸臣不敢打,也不敢挡,只能拔腿就跑,令狐信原本躲在一旁笑个不停,但老汉突然扔刀而去,离胯半指,吓得他差点昏了,但一摸还在,连忙松了口气。

二人一直躲闪着老头笨拙的攻势,古逸臣边跑边望,他发现远处有寒光一直瞄着他们二人,似乎是箭尖处的闪光,死死锁着他们。

不到一盏茶,老汉已经累得不行,他靠着老马,老马靠着树,一同喘着粗气。

到了午后,老汉的孙女走了进来。

她身穿百花裙,裙边有褶,头戴银钗,钗边挂珠,虽然十七八岁,略带青涩,但那清新脱俗的气质,却足以在千万人中,一笑,闭月。

令狐信眼瞪得发直,嘴里流下了哈喇子。

“小信,小心!”

一抹青色掌气奔来,将令狐信扇出了五六米,脸上挂了彩。

令狐信摸着脸上那道小手印,心里异常兴奋。

古逸臣没想到,在那副清纯如邻家小妹的外表下,居然藏着侠女般的干脆利落,老白说的真对,不到洞房的那一日,你永远不知道女人的真面目!

少女甜甜地笑道:“爷爷,该吃饭了”。

老汉倔强的道:“不行,贼敌未除,岂可言家”。

少女扶起老汉,转身对着古逸臣二人,呵呵一笑。

令狐信立马用藤蔓将古逸臣绑了起来,正气凛然地道:“呸,我令狐信卧薪尝胆二十年,今日终于绑下这狗贼前来献给老将军,要杀要剐,不牢您开口,我一个人就给办了!”

古逸臣甩着脸上的唾沫,咬着牙,心里想着,这兄弟,有点意思!

听到剐字,老汉突然激动了起来,他疯癫的冲到了古逸臣身边,一脚踹倒了令狐信,扶着古逸臣的肩膀,颤抖着身子,喃喃道:“不能剐,不能剐,李将军无罪,李将军无罪啊!”

令狐信倒地之后,潇洒地摆着型,舔着唇角,望着少女道:“小姐,可否拉在下一把”。

少女掌心聚雷,一掌将令狐信击飞到十几米外的树上。

她扶着老汉,道:“爷爷,他不是李将军”。

老汉什么也听不进去,他只是奋力撕扯着古逸臣身上的藤蔓,满是老茧的手被磨得血糊糊的,少女瞧不下去了,一指截断了藤蔓,这才把古逸臣放了出来。

“青蔓面具,李将军的青蔓面具呢”,老汉摸着古逸臣脸上的青铜半遮面具,摇着头,他突然拽下了青铜面具,待看到古逸臣的样子后,立刻跪倒在地,重重磕着头,血跟泥混在一起,每撞一下,都溅出三尺多高。

“岳劲松生出岳子岩那个逆子,愧对李将军,岳劲松该死,岳劲松该千刀万剐!”

少女想要拉起老汉,却被他拉在地上,给古逸臣磕着头,“岳家该死,但求李将军放过小孙女一马,晓露无辜啊!”

古逸臣瞧得出,似乎又有人把自己当成那个李将军的了,那个人到底是谁,为什么干娘,疯妇人,还有这老汉都如此念念不忘呢,古逸臣不解。

古逸臣觉得有些棘手,但又想不出什么办法,便一掌劈晕了老汉。

岳晓露怒道:“你干什么?”

古逸臣摊了摊手,道:“你还有别的办法嘛?”

岳晓露瞪了古逸臣一眼,没说什么,她唤来老马,想将老汉带回府中。古逸臣拦了下来,伸出手,道:“钱呢?”

岳晓露呵呵一笑,几十支箭突然从天而至,射成了个圈,将古逸臣围了起来。

“呵呵”。

“慢走,不送”。

待岳晓露走后,古逸臣抹了抹脸上划下的一道血痕,哑然一笑。

夜深了,令狐信抓了几只兔子,又生了一堆火,架好烤肉后,他谄媚地帮古逸臣捏着肩,“阿臣还生气呀,咱们可是兄弟,你帮我,我帮你,他日你要是相中了个小姑娘,我二话不说,抢也好,绑也好,总之一定把她送到你房里,任你处置”。

古逸臣扇着烤肉上的烟,说道:“你小子,早晚得死在女人手里”。

令狐信笑道:“那是必须的,怎么,你还想死在男人怀里呀”。

古逸臣骂道:“滚滚滚!”

夜里较冷,不过还在林中草木较多,二人把火弄大,火光烫的二人,浑身说不出的舒服。

令狐信指着地上那把木剑道:“早晚有一日,我的号会响彻江湖,什么剑尊,剑神,剑王八的,通通滚蛋!”

古逸臣嘲笑道:“没喝酒就醉了,好,你要名号是吧,我给你取个如何?”

令狐信咬了一口兔肉,点了点头。

古逸臣想了一会儿,笑道:“我看你到了江湖上,也就是光想着采花,就叫花间猎帅,怎样?”

令狐信哈哈一笑,道:“好兄弟,等我猎尽江湖花,一定挑十个八个送你”。

古逸臣摇了摇头,道:“我只求你别说认识我就行,我怕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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