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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和莉莉莎比剑

莉莉莎显现出斗气,浑身包裹浅蓝色斗气光芒冲向雷蒙。而雷蒙也全力爆发斗气迎了上去。

全力之下对撞之下,雷蒙能清晰的感觉到与青铜一阶的差距。

力量差了近一半,爆发速度则只差两三分。知道大致差距之后,他心中已经有了对敌的策略。

两人交手第三招,莉莉莎就被雷蒙荡开长剑将剑尖抵在她心口。

莉莉莎愣住了。她不明白,自己明明力量更大,速度更快的。怎么就输了呢?

想了一会她觉得是自己大意了。于是很不服气的大声说到:“是我大意了,再来。”

两人再次交手。这次是第四招,莉莉莎被剑尖抵在脖子上。

她的脸色变得通红,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不过,她还是忍着脾气大声叫到:“再来!”

重新开始后,莉莉莎调息了一会,平复下心情。

向雷蒙点点头,两人再次对剑,仍是第四招,这次被指向腰肋。

“再来!”

她没想到自己与雷蒙的剑法差距居然这么大。自己用的可是初级剑法啊,雷蒙用的才是基础剑法而已。这次她决定用上了中级剑术(细雨剑法)。

细雨剑法是她成为梅丽莎夫人的学生时,老师亲自传授给她的。

莉莉莎学会这套剑法之后一直勤学苦练,却还没有完全掌握。

不过,刚才的几次比试,自己的剑术明显要差雷蒙很多。现在,她要拿出压箱底的本事了。

细雨剑法绵绵不绝,雷蒙感觉压力倍增。

眼前剑光闪耀,似无处不在。剑光迎面扑来,让他有无从躲闪的错觉。

他边战边退,同时思索对策。

很快,他就想到了对策。剑光闪耀,似无处不在。但是!剑永远只是那一把!看似繁华无尽的剑光其实也只有一道而已。自己只需要看清楚那一道剑光就可以避开了。

雷蒙眼神专注,闪躲几招之后突然向剑光闪耀处迎面而上。

莉莉莎的长剑从雷蒙的头颅左侧三寸滑过。而雷蒙的剑指在莉莉莎胸前。他右手稍微后缩,不然的话,长剑已然将莉莉莎的心脏刺穿了。

第十三招!

莉莉莎呆住了,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好一会,她才大声叫到:“再来!”

这次被指在心口。第十招!

再来,被指在喉咙上,第七招!

莉莉莎失魂落魄。站在原地发呆了好一会。

突然,她将长剑往地方一掷,掩面呜呜大哭而去。屋内传来嘭的一声关门巨响,还有隐约的哭声。

快乐的百灵鸟哭了~

吉姆夫人赶忙追过去准备安慰自己的女儿。

而雷蒙感觉自己实在是不好意思。和女孩子比剑居然都没想到让一让她。不过,等级的差距那么大,估计自己想留手也做不到。

他神情尴尬的望向一旁正目瞪口呆的吉姆,小声说道:“呃,吉姆大叔,这个~这个~~莉莉姐,她没事吧?”

吉姆回过神来,看怪物一般打量着雷蒙。随后他摆摆手。

“没事,莉莉莎是我的女儿。她的性子我最清楚,不会有事的。这次打击对她来说说不定是一件好事。这几年在学院的学习,我能感觉到莉莎没有以前那么努力了。莉莎很漂亮,性子也好,在学院肯定被许多人追捧,这肯定让她变得骄傲自满了。这次打击应该能让她清醒过来。你不必担心了,先回去吧。今天的比试我会让丽莎保密的。”

吉姆说完,转身就走。没两步,他又回过头来说到:“雷蒙,继续加油吧。说不定你会成为一个大剑师的。哈,真想不到。我可能会有个大剑师的学生呢。哈哈哈哈~”

雷蒙回到酒馆,仍有一些担忧。哎~希望快乐的百灵鸟不要被他打击坏了。恩,明天带她最喜欢吃的煎饺和小笼包去看望她。

第二天,提着小笼包和煎饺来到吉姆家。

雷蒙远远的看到莉莉莎在练剑,在练剑!

这是他来吉姆家之后第一次看到莉莉莎练剑。而且练的还是基础剑法。

雷蒙很狗腿的迎上前去,“莉莉姐,早啊。莉莉姐好勤奋啊。呵呵。”

莉莉莎回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转过头继续练剑。

雷蒙将手中的东西举高,再次讨好的说到:“莉莉姐,你看,我给你带了你最喜欢吃的小笼包和煎饺。一起吃呗?”

莉莉莎停下手中长剑。故作嫌弃般劈手夺下他手中的食物,气鼓鼓说道:“谁爱吃了小笼包了?谁爱吃煎饺了?我一点都不喜欢吃!”

说完,她就提着东西朝屋内走去。

“是是是,是我自己喜欢,是我自己喜欢的。莉莉姐能喜欢我送的东西,是我的荣幸。”

莉莉莎走了几步,突然回头。

“昨天的事谁也不许再提。”

“嗯嗯嗯,不提不提,谁也不提。”

“不对,你昨天就没有来过这里。”

“对对对,没来过,没来过!”

······

时间流逝,雷蒙全情投入了新的训练之中。

现在酒馆的生意足够好,凡经过小镇的商队与佣兵冒险者,到老威廉酒馆享受一次美食是必然的选择。很多走临近小镇路线的人也会特意绕道来光顾一番。

老威廉酒馆每个月送给贝利领主的三成干股足足有上百个金币。这已经是一个酿酒庄园或者两三个经营良好的农场等同的收获了。再加上雷蒙的关系,贝利男爵自然对老威廉酒馆多加照顾。而敢打酒馆主意的人自然是没有了。

过路佣兵或者冒险者知道酒馆的靠山是贝利男爵。都会收敛一些火气,不在酒馆闹事。

毕竟这个世界,实权贵族的威慑力足够镇压绝大多数个体力量了。

雷蒙也不再发明新菜式。现有的特色菜足够满足店内的需要了。

哈里等人已经完全可以上手,不需要他的指点参与。自然,雷蒙的空余时间就更多了。用来修炼的时间自然就更多。

他对大陆通用文字也已经完全掌握,不必再每天都去吉姆家。店里也请了个新的账房,他不用再将时间耗费在管账上面。

这些节约的时间,被雷蒙全部拿来修炼。毕竟他的斗气总量是常人的两倍多,要加倍努力修炼才行。

别人每天专注修炼两个小时,那么他就要求自己修炼六个小时,八个小时,甚至10个小时。

他现在不躲在小院里修炼了。小镇居民对每天疯狂锻炼的雷蒙也习以为常。更时不时拿来教育自家调皮的小孩。

而小孩子们在痛恨被比较的同时,也将他视为偶像。

在这个力量为主导的世界。十一岁修炼出斗气,无论在哪里都是佼佼者的存在。

这个世界崇拜强者,也尊重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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