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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血狼骑兵

雷蒙看着眼前的血狼王,心中盘算开来。

单独的六级血狼王,他根本不在意。充其量也就能当当坐骑而已。

但是血狼王带领的血狼群可就不一样了。

普通的血狼单论体型比的上高大的战马。速度、力量、耐力、灵活性方面更是全面占优。

更别提它们本身的战斗力了,那是战马怎么也比不上的。

最普通的血狼也是三级魔兽,战斗力比的上四级白银战士。何况里面有更高等级的血狼头领和狼王。

在未来,如果自己的领地有一支狼骑兵,那是领地安全的强大保证。

塞维尔王国虽然穷困,但是有一支数量五百的铁甲兽重骑兵。在与罗兰帝国的争斗中屡立战功。而周围的国家更不敢和他们在战场上硬碰硬的战斗。

蓝洛王国背靠南方森林,也有数量一百的狮鹫空军。而且他们一直在想办法扩充狮鹫空军的数量。

而巴伐利亚,为什么弗兰茨国王会对那些贵族不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贵族们把持了阿贝斯山的魔兽资源,使得王国没办法获得阿贝斯山的魔兽组建成规模的魔兽兵团。

可以说,利用魔兽组建的强悍兵种绝对是各个王国的王牌部队。

人类社会最出名的就是罗兰帝国的狮鹫军团,数量一千的狮鹫军团就问你怕不怕?哪怕十头巨龙也不敢和这个数量的狮鹫军团战斗。

精灵王国也有鹰角兽军团。鹰角兽同样是四级,而且速度非常快。配合精灵这种超级射手,比狮鹫军团还要可怕。

兽人帝国的狼骑兵也是威名赫赫。他们的座狼虽然只有两级,但是体型高大,耐力出色,是非常好的坐骑。

最恐怕的是数量,居然有几万之多。

狼骑兵是狼族成为兽人王族之一的关键。也是兽人帝国王牌部队之一。

如果自己的领地有一支狼骑兵,在西部走廊那是妥妥的最高武力了。

何况血狼不单单可以在平原行进。即便在森林里面也将如履平地。这样,自己的狼骑兵将很好的完成各种地形的巡逻与战斗。

想通了这些,雷蒙对眼前的血狼王就动起了心思。不再像过去那样满不在意了。

他摸着血狼王的脖子,淳淳诱导。如一个怪蜀黍引诱小萝莉一般。

“嗨,老朋友。你的资质比银披风好的多,我相信如果你跟着我的话早就能晋级到八级了。

八级的血狼啊,恐怕你们血狼一族都没有哪个能到达这个地步吧。也不知道晋级八级和成为血狼王哪个重要?”

血狼王愤愤不平,摇晃自己的大脑袋,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

雷蒙继续引诱道“要不这样吧,你和我的伙伴签订魔宠契约。我们保证给你好东西让你晋级。

而你的部下我们也不要赶走了,还是由你来带领。你继续做你的狼王。怎么样?”

血狼王愣住了,还有这样的好事,这个主意似乎不错呢。既可以得到好处晋级,又可以继续做狼王潇洒,真的很可以有哦。

“你看我这个伙伴。他叫林云,乃是真正的英雄。我让他吃点亏,收下你做魔宠。”

“什么?你不乐意?哈,你是不相信他的实力吧。要不这样,你和他打一架。这样你就知道他的实力了。”

四五级魔兽的智力已经可以达到十岁左右的小孩子水平。六级的魔兽智慧更高,尤其是狼类,它们的智慧水平在魔兽中算是比较高的。

这些魔兽不会说话,但是只要和人类接触过,很容易就能听懂人类的语言。

而且无论哪一种魔兽,只要能晋级到九级,就可以开口说出人类的语言了。

血狼王也不废话,走到一边挑衅的看着林云。

“子龙,让这只血狼王做你的魔宠怎么样?我本来是想弄一头白色飞马给你当坐骑的。不过这家伙是我见过的最狡猾的血狼了,资质非常不错的。

以后还可以继续升级。它是风系魔兽,如果能晋级到八级。甚至可以御空飞行。”

“主公,这么好的坐骑您应该自己留下啊。我以后自己再抓其他魔兽做魔宠就好了。”

“呵呵,你不嫌弃就好。我其实是想组建一支血狼骑兵团。你是骑兵将领,血狼骑兵团由你来率领是最好不过了。”

林云的眼睛亮了起来。带领一支强大的骑兵团,对每一个骑兵将领来说是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是!主公。我必然让血狼骑兵团成为名震天下的强军。”

“好,我拭目以待。现在,你先收服这个家伙吧。它对你的实力可是大大的怀疑呢。呵呵呵~”

林云没有废话,直接拉开架势和血狼王对峙起来。

眼见没有危险了,雷蒙让庇护所当中的人也出来一起看热闹。

海伦娜几人在庇护所当中将全程都看了个明白,也知道了这只血狼的来历。果然和雷蒙说的一样,是一个狡猾而逗比的家伙。

血狼王看到林云站在它前面十米外,没有进攻。而是扭头看向雷蒙,似乎很不屑于和眼前的人类交手。

众人看这血狼的做派,正疑惑间。血狼王突然就动了。

它猛的后腿一蹬,身体前窜。没有任何征兆的展开偷袭。

果然是狡猾无比啊!可惜,它的对手是林云。

萨拉玛的魔宠雪狼王看着自己这个同类进攻那个拿长武器的人类,眼中满是戏谑。

它可是清清楚楚的知道眼前人类有多么的厉害。偷袭?有用么?

事实也真的如它所想的一样。偷袭的血狼王被长枪打翻在地,连自己怎么摔倒的都不知道。

血狼王不服气,站起来继续进攻,又被甩飞出去。

血狼王看到对手下手不重,干脆死缠烂打起来。

林云哪里见过这么赖皮的狼王,心中有气,下手自然越发重了起来。

血狼王感受到打在身上的力道越来越重,到最后更如钻心一般疼。浑身都快散架了,它干脆趴在地上装死狗,不起来了。

这还真是它一贯的作风啊,面对强敌,立马认怂。丝毫没有节操可言。

另一边的雪狼王深深的为自己这个同类感觉到耻辱。你好歹也是狼王,居然这么厚颜无耻!真是丢尽了整个狼家族的脸面。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林云顺利的收下这只血狼王做魔宠。

萨拉玛三女上前道贺,并让林云给他的魔宠取个名字。

林云思索了一下,给血狼王取名(追风)。

真的很好的名字!萨拉玛看了看自己的小雪,默默的吐槽了一下自己的取名能力。

还好,雷蒙的小飞和她一个级别。不至于太难过。

正直的林云拥有一头狡猾而无耻的血狼王做魔宠,这个组合想想就让人带感啊。

接下来众人重新扎营,给每个魔宠都分了几十公斤的飞龙肉吃。平时它们吃的都是五级六级魔兽肉。今天发七级飞龙肉,也是为了让追风产生羡慕的情绪。让它知道跟着自己等人是一定有好处的。

你看,我们平时吃的都是七级飞龙肉,你这个狼王可没有这么好的待遇吧?难怪晋级要慢的多。

最后又给了血狼王一朵血兰和一颗七级风系魔核。安排了它接下来一年的任务。

暂时不需要它跟林云走,而是让它这一年尽可能的收服旷野山脉的其他血狼,扩大自己的队伍。

等到了明年,这些血狼将成为马木留克骑兵们的坐骑。

雷蒙再给他们提供最好最全面的武器,誓要将血狼骑兵团打造成为一支强大无比的军团。

血狼王走了,林云还真有些舍不得。

虽然追风无耻没下限,但毕竟是自己的坐骑。实力也是非常出色,骑着它战斗的话自己的实力还要提高三成。

对骑士来说,尤其是赛里斯帝国的骑兵将领来说。坐骑的实力直接影响到骑士水平的发挥。坐骑实力越高,将领的实力就能发挥得更为出色。

现在所乘骑的最顶级战马,顶天也就是三级血狼的水平。和六级血狼王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雷蒙,我也让小雪去收服一些雪狼吧。雪狼是四级魔兽,一定会很厉害的。”

面对萨拉玛的提议,雷蒙拍了拍她的后背做嘉许。

“以后再说吧,雪狼只有阿贝斯山上才有,而且数量不多。等小雪晋级到七级后,再让它去将雪狼群收服过来。

我们奥尔良领夹在阿贝斯山和无尽山脉之间。收服魔兽增强自己的力量是必然的选择。”

其他人闻言也表示赞同。纷纷出主意看什么魔兽可以作为未来的助力。

这里面有几个条件需要满足。第一个就是数量要足够,能够形成规模。二个则是要好养,不好养活的没有意义。

还有就是能够和人类配合作战。如果不能控制,那也没有意义。另外就是要方便扑捉,以靠近领地的魔兽为最佳选择。

大家热烈讨论,选定了七八种魔兽作为未来兵种的选择。当然具体的还要到领地观察过才能确定。

第二天,一行人踏上了归途。追风带着血狼群送行十余里。最后转入了旷野山脉的深处。

在途中他们又杀了不少的铁甲兽,为的是收获上等的皮革。希望能凑足一千之数,这将成为马木留克血狼骑兵的标配铠甲。

三天后,一行人离开旷野山脉进入米兰王国。只需要再有两天时间就可以回到米兰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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