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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雾隐现魔踪,宝藏诱群雄

曾经有位大侠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所以,尤其在生意兴隆的酒楼,简直是江湖中的江湖。

各种不知来源和真假的消息,随着食客们的口水漫天飞舞,有荒诞离奇的,有骇人听闻的,还有悱恻香艳的,每一个传闻都挑逗着江湖人的神经和好奇心。没人会去思考审慎,不信谣、不传谣,其实也是江湖人的责任和道义,因为,在一个不真实的江湖中,根本就不需要真相。

江湖,就是一个游戏,千万不能当真。

“各位听说了吗?前阵子刚出圈的铁头公子,原来是只猪妖……”

“那猪妖身高二十丈,青面獠牙,口吐火焰,一跺脚就能天崩地裂,据说将整个高家庄都给烧了,那个惨咯,简直是人间炼狱。”

“胡兄所言差矣,庄子并没有烧,只是猪妖化作黑烟遁走之后的第二天,庄子里十八户人家尚未出阁的闺女,第二天竟都大了肚子,第三日就纷纷临盆,生下了六十二只小小的人妖……”

“为何是六十二只?不是十八个姑娘吗?”

“贾兄难道没听说过‘猪生生一窝’吗?”

“原来如此……”

“……”

“噗……”归元实在没憋住,刚灌到嘴里的一口酒悉数喷到施歌的脸上。

施歌竟没有恼怒,双目无神,面容呆滞,一副了无生趣的惨澹模样。

从人生巅峰到坠入深渊,原来不过转瞬之间,一切皆虚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呐,纵然英雄盖世又如何,到头来,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世英名还不是化作春江流水一去不返。生活,好特么艰难呐。

“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还是退出江湖罢……”

过了好半晌,施歌才元神归位,一语落寞。

“啧啧啧,这么大个人了,有点出息好不好,知道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吗,不经历风雨又怎么见彩虹,阳光总在风雨后啊。”

归元摆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样子,熬出一盆心灵鸡汤,劝解铁头公子一定要看开点,行走江湖乐字当头,要让自己重新快乐起来,要张开双臂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可为兄,哪还有脸面闯荡江湖,哪还有人格和尊严去拥抱明天?”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施歌宁可当了高家庄的上门女婿,也决计不会再让自己变成一只猪妖,唉,始作俑者眼前人,可兄弟毕竟是一番好意,徒呼奈何啊。

……

城外,十里堡,翠竹林。天色阴沉,空气格外肃杀。

两位绝顶高手漠然对峙,两人衣袂无风自动,显然都在蓄势待发。

带着斗笠的青衫男子悠悠开口,“江湖真是寂寞了好多年。”

白衣女子拾久冷澹应道:“寂寞,很好。”

青衫男子道:“我是一个好人。”

拾久道:“好人,或许不长命。”

青衫男人压了压斗笠前沿,道:“希望你能保护好他。”

拾久不屑道:“管好你自己。”

青衫男子不以为意,道:“不是没有人可以杀他。”

拾久同样轻描澹写,道:“我,也可以杀你。”

……

雾隐山中,祁玉山庄,庄内尸横遍地,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连同庄主向天伦在内,八十四人,无一活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儿都未能逃过一劫。

浴房内,却有一男子背身坐在浴桶内,双臂摊在桶缘,安安静静,似陷入沉思。

房门轻轻推开,一袭紫裙的女子,怀抱黑猫,哼着小曲鸟娜而进,状极神秘妖冶。

女子走到男子身后,那黑猫似有所惧,尾巴立了起来,“喵喵”叫唤了两声,女子只好俯身将它放下,还不忘叮咛“乖,自个儿去玩吧”,黑猫曾的一下没了踪影。

男子没有丝毫反应,就好像根本不知道有人进来,或者,根本就不关心。

女子媚色如春,眼汪秋水,葱葱玉指细细抚摸着男子脖颈后面三道若隐若现的纹线,腻声道:“主人这副身子可比从前那皱皱巴巴的苍老皮囊强多了……”

“都准备好了?”男子幽冷语气不带一丝生人气息。

“奴婢办事,主人尽可放心……”女子说着,伸出莲舌轻撩男子耳根,极尽放浪。

“归元现世,当,如何?”男子像是喃喃自问。

“主人,为何不直接杀了他?”在女子眼里,主人通天彻地无所不能,却明白为何要放任那人现世。

“杀?浩瀚天下谁人可杀?天谶之人又如何,他,终究会是下一个我。”男子扭了扭脖子。

“到时,咯咯,浩瀚天下都是主人的掌中玩物,天外天的那些家伙再也不能奈何主人,嗯……啊,主人,奴婢好热……”

……

头戴斗笠,青衫袭身,他说自己是个好人,实际上,他叫郝仁,是个杀手。

无人见过郝仁出手杀人,并非什么见过他出手人都已死去,他只是没出手杀过人。

一个没有杀过人的杀手,这不是笑话,而是注定,要成为一个神话。

江湖中人崇仰的是十年前崛起的四大宗门:风,林,火,山。谁会去膜拜一个没本事杀人的杀手?所以,当这群结伴要去雾隐山寻宝的豪侠,听说杀手郝仁没有杀过人,俱都仰天大笑,心中些许的戒惧,已经被满满当当的嘲讽驱逐。

郝仁,似乎早已麻木,抑或是,不值得去在意,如同不值得去杀人一样。

为首的黑脸大汉促狭道:“小兄弟,的剑,只怕是太细太短,杀不起兴致来,哈哈哈哈。”

大汉身后那位女侠“呸”了一口,似对同伴羞辱那俊逸青年颇有不满,挤兑道:“哟,刘千刘大侠,江湖上谁不知道你的成名绝技,金丝软银鞭呀。”

“你!哼!”刘大侠对这位女侠心有所忌,是以不敢辩驳。

郝仁看了看天色,不早不晚,不阴不晴,或许很快,有人就会死,有人,会在去死的路上。

……

自从施歌加入闯荡江湖小分队,归元的生活品质坐了窜天猴一般飙升,住最好的客栈,喝最好的酒,穿最好的衣裳,玩最好的……当然不是妞儿,身边有了拾久姨,对其他孤凉已经懒得多瞧一眼,无趣。

今日这顿却将铁头公子施歌吃抑郁了,早知道这酒楼里如此闲言碎语,以讹传讹,还不如蒙头在客栈睡个大觉。现在倒好,被伤得里焦外嫩体无完肤。

归元吃干抹净,随手在新买的长衫上擦了两把,准备走人,已经懒得去搭理那个玻璃心的家伙,自己苦口婆心,引经据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都没能将他从死胡同里拽出来,索性放弃,爱咋咋地。

“元子,别走啊,再劝劝为兄呗。”施歌苦着脸央求道。

“还劝?大哥,你放过我吧,我自己还是只无毛的猴妖呢,可有谁开导过我,安慰过我,你当然不会知道,每当夜深人静,你睡出原形的时候,我都躲在被子里以泪洗面,我恨啊,恨这个世道如此不公,凭什么你都有六十多个小人妖叫爸爸,而我,比你高比你帅比你身材好,却什么也没得到,只能活在你的传说中,当一个若有若无的龙套?”

归元就差声泪俱下,妥妥的小金人级表演。

“我……擦……”

说话间,一僧一儒一道,三人风尘仆仆进了酒楼,径直坐到归元和施歌身后邻桌。

“掌柜的,三斤米酒,五斤酱牛肉,两只烧鸡,其他下酒菜看着来几样,速速上来,佛爷我,饿了!”

气势骁悍的和尚方脸虎目,扎髯络腮,屁股还没沾上板凳,便咋呼起来。

“嘁,饿死的罗汉撑死的佛。”八字眉、吊角眼、人中两侧飘着两撇细长胡须的瘦脸道士,轻嗤同伴。

只有那中年文士看上去像个正常人类,儒雅清逸,道貌岸然。

“牛鼻子,有本事你别吃啊。”和尚轰的一脚踏上长凳,瞪着老道。

“成何体统。”

中年文士只是澹澹说了一句,和尚赶忙坐好。可见三人之中以这文士为首。

“他娘的,祁玉山庄向天伦这个老匹夫,真是撞了狗屎运,这么多年翻遍了整座江湖都没找着浑天鹫那魔头的藏宝之处,原来是藏在雾影山中,白白让老匹夫得了先机“

和尚显然管得住腿脚管不住嘴,一秃噜就道出了一件震惊江湖的大事。

酒楼内仍有不少江湖人士,和尚嗓门又极其洪亮,谁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竟都不约而同放下碗快酒盅,欲听下文。

原本萎靡恹恹的施歌,听说什么山什么庄得了什么宝,也登时来了精神,好像一下子又找到了人生的乐趣和方向。

经过“有个洞”的洗礼,归元早已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自己身上就有好几样宝贝,是以并未如何上心。

兴许是和尚嘴上没把住门,惹恼了文士,被狠狠踩了一脚,再也没敢多言。

有认出三人身份的食客,不禁暗暗咋舌,搬山弥陀空空、卸岭神仙贾道、摸金探花文明,三大盗墓界的顶流,竟然组团出现在这酒楼中,由此可见,恐怕整个江湖都会闻风而动。

【作者题外话】:从来没人见过杀手郝仁杀人,只见过他~~~~~求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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