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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初战(一)

胡大牛气喘如牛地奔跑着,他的衣衫已被汗水湿透,脚上的鞋子也不知所终。坚硬的砾石在他脚上划出一条条口子,雨水浸染下,红色的血液流了一路。再疼也好,再累也罢,他也没想过停下脚步,因为他知道停下就意味着死亡。

他体力很好,一鼓作气跑了近十里路。最初跟他一起奔跑的有四五百人,不过由于各自体力的差异,大多数人早就体力不支掉了队,能和他一同坚持跑下来的人,只有百余人。

身后嘚嘚的马蹄声渐渐逼近,胡大牛不禁一阵绝望,难道还是逃不掉吗?

胡大牛本是辽东义州的普通农民,祖籍是山东登州,后来在家乡活不下去,他爷爷才带着一家老小来了义州。说起来辽东还真是个好地方,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哪怕就是不种地,进山打猎也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但这一切随着建奴鞑子的崛起化为了泡影。

那伙吃人不吐骨头的生番,烧毁了他的家园,杀死了他的父母,**了他的姐妹不说,还想将他迁到辽阳一带做奴隶。胡大牛也是有血性的汉子,走到半路发动了几个同乡毅然决然的逃了回来。

哪个义州百姓愿意离开家园,又愿意做奴隶?在胡大牛的等人的示范作用下,几万义州百姓掉头就逃了回来,钻进十三山里同鞑子对抗周旋。

当然老呆在山里也不是办法,这么几万人吃喝拉撒都是问题,而山下又被鞑子兵重重包围,想要活命就只能求救。在胡大牛一样普通百姓看来,大明就是他们的天,他们的主心骨。自从送出了求援信之后,山上的百姓日潘夜盼,真希望官军早一点救他们脱离苦海。

但是苦等了十几天,打退了无数次鞑子兵的围剿之后,大明的官军确实来了,但数量却没有他们希望的那么大,和气势汹汹的鞑子骑兵比起来,大凌河上的水师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可怜。

但这却是十三站百姓的唯一希望,胡大牛知道此次唯一的活路就是冲下山去投奔水师。于是他组织了这次行动,但结果没有预想中那么完美。两条腿的毕竟跑不过四条腿的,更可况是队伍里老的老小的小,根本就跑不动。没多久他们就被鞑子兵追上了,接下来就是杀戮。

那些狗鞑子都是些冷血杀手,反抗的他们杀掉,不反抗的同样也杀掉,不管是耄耋老人还是无辜的妇孺,他们一视同仁,手起刀落杀得干净利落。

血液随着雨水慢慢汇集成了一条血河,而顺着这条鲜红的血河,面目狰狞的鞑子兵挥舞着马刀,肆无忌惮的追了上来。

胡大牛眼前一片朦胧,雨水、泪水、血水迷住了他的双眼,他就像失去了灵魂的躯壳,只知道高一脚低一脚盲目的向前跑着。

马蹄声近,胡大牛甚至能听到鞑子兵肆意的狂笑,他不知道迎接自己的会是一支利箭,还是一柄快刀。也许很快他就能和死去的父母、兄弟姐妹们团聚了。

嗖!

胡大牛仿佛听到了羽箭破空的声音,也许在下一刻他就能感觉到那刻骨铭心的剧痛了。他绝望的想到,死了也好,也能就不用再受鞑子欺辱,一了百了,方正这个乱世人活着还不如畜生。

但是让胡大牛意外的是,臆想中的疼痛感并没有来临,一支快如闪电的箭矢一闪而没,准确的将他身后最近的那个鞑子射下马来。紧接着一阵连环箭雨纷纷而来,一眨眼的功夫,那几个鞑子兵就被射成了刺猬。

胡大牛既意外也恍惚,他傻傻的看着迎面而来的一骑从身边越过,紧接着二三十个骑兵呼啸着从他身边跑了过去。大明的骑兵?胡大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谁不知道西平堡之败后,所有的官军一溃千里,全都逃入关内去了,要不然他们这些辽东百姓也不会任由鞑子兵鱼肉。

难道咱大明的军队又杀回来收复失地了?胡大牛激动得热泪盈眶,当场泣不成声。良久之后,他才清醒过来,举目远眺,这里哪有官军的主力?来来去去就是这二三十骑在对抗鞑子兵,身后的水军倒是不断的在搭救狼狈逃出来的百姓。

难道我猜错了,官军并没有回来?胡大牛傻傻的看着那来回奔杀的二十余骑,不由得露出震惊的表情。谁不知道,官军的战斗力熊包,面对鞑子兵,别说以一当十,就是以十当一都不是对手。而他眼前的这几十名骑兵,却骁勇的狠!尤其领头的那一骑,箭法绝伦,开弓从不落空,没有射飞过一箭,场中的鞑子兵大部分都是死在他手上。

胡大牛原本以为这人应该是军中大将,因为一般的小兵哪有这般武艺,但是细细看来,此人面白无须,相貌英伟,年纪绝对不会比他大多少。而且一身书卷之气,更像是应试的举子,而不像沙场上的将军。

“好厉害!”胡大牛忍不住赞叹了一句,拉住一名水师兵丁问道:“军爷,前面那位小将军是何人啊?”

那兵丁微微一笑,自豪道:“不认识?那是状元郎朱大人……朱大人可是皇上亲点的状元……文韬武略无所不通……”

胡大牛失声道:“武状元?”

“切!”那兵丁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什么武状元,武状元哪有朱大人的本事,告诉你,朱大人是货真价实两榜进士出身的文状元!乃是今科的魁首!”

文状元?胡大牛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了,听老人们的话,这文状元都是天上的文曲星,文章固然是好的,但没听说这武功也厉害啊!他还想拉住那兵丁多问两句,可人家压根就没工夫理他,都忙着收拢逃难的百姓,忙得不亦乐乎。

胡大牛又看了一眼朱宏燚,从那文质彬彬的身躯上,他似乎又看到了希望,想到这他再也顾不上逃跑,从地上捡起鞑子兵的弓箭,毅然决然的反身加入了战场……

朱宏燚绝对想不到,一个灵机一动的举措,竟然有回复人心的作用。三天前,他赶到宁远的时候,看到的是满目苍夷的景象,破破烂烂的城墙,四处溃散的散兵游勇,哀嚎遍野的辽民。举目之下竟然除了伤痛就是伤痛。

对于守宁远他没有任何兴趣,他也不是为了守宁远来的,赶到宁远的当天,他就带着人马登上了觉华岛,名义上是视察,实际上他是在等一个人——金冠。此人是天津水师的游击,在历史上地位不高,出场的次数也不多,属于只比路人甲强一点的有那么两句台词的龙套。一次是天启五年的柳河之败,当时他的任务就是率水军前往支援接应,结果还没上场,鲁之甲和李承袭先这两先锋就完蛋了。另外一次就是宁远大捷中,他是觉华岛守将,和其他七千军民一起光荣牺牲。

与这两次不露脸的登场相比,实际上天启二年,他还是做过一件比较露脸和有意义的事,那就是奉王在晋的命令率水师沿大凌河北上,前往接应十三山难民。

王在晋才不是那种见死不救的混蛋,实际上他比孙承宗等人高明得多,山海关就那么五万多人马,若想解十三山之围困,怎么也要万余人去,先不说这万把溃兵是不是能干过金兵,远水也救不了近火,若是这一万多人再肉包子打狗,那山海关还守不守了?

王在晋才不会用山海关的人马去救人,那不现实。最多也就是像孙承宗那样,搞点人离个两百多里地摇旗呐喊,说是以壮声势,壮给谁看?金兵看不着,难民就更看不见,有什么用?陆路救人是不可能的,就是真能救出来,碰上金兵大举反击,那还不是赶羊一样被杀个稀里哗啦,说不定又是一场大败。

所以王在晋第一是时间就想到了天津水师,十三山靠近大凌河,用水师去接应才是最周全的办法,首先距离近,难民不用跑两百里地跨两条河去宁远投奔袁都督。其次后金没有水师,论水战他们完全和大明不是一个档次的,谅这群旱鸭子也不能拿水师怎么样。既安全又省事,这才是救人的办法,派三千人去宁远摇旗呐喊才是真的可笑。当然孙承宗本意就不是去救人,他是去圈地。

朱宏燚为什么要等金冠了,很简单,他也想去十三山看看。他想看看辽东到底是个什么局面,又想看看拢共只有那么十来万人口的后金战斗力到底有多强。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整个辽东确实军心涣散,哪怕是没有直接参战的水师,对此次的任务都不是那么有信心,言语之间很是忌惮。至于陆军,看着他们一溃千里的样子,朱宏燚就完全死心。他很清楚,依靠现有的力量,明军根本就不是后金的对手。并不是因为打不过人家,而是这些人已经被金兵打怕了,从心底里就畏惧对方,这还怎么可能打得赢?

说实话,朱宏燚真的很失望,难道整个辽东就找不出真正有血性的男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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