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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雾汤和熏

我正看得发愣,忽听得要婴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待会要子花把他们洗干净了,就要把他们做成雾汤,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大补啊,你就和我们一起好好享用吧。”

“雾汤?这又是什么东东?”这两天不断从要婴嘴里蹦出来的新词,已经弄得我消化能力都觉得不行了,现在对我来,只要不是像西游记里的妖精那样,捧着人的脑袋孤拐血淋淋地生啃活吃,就谢天谢地,否则的话,我真要对记叙要氏故事感到后悔了。

要婴耐心地问道,“你没觉得这些狗官们被要子花的刷子越洗越白亮吗?”

我定睛一瞧,果然那几个男女贪官们油腻污垢的身体已经被要子花刷得干干净净,露出了白花花的保养得极好的皮肤,在白昼般的光线下甚至隐隐散发着一层琥铂般的金黄色光芒,更出奇的是,这些官们仿佛被催眠了似的,虽然紧闭着双眼,脸上却流露出异常满足的神色,个个都带着诡异的微笑。

“他们都被子花姐姐催眠了吗,怎么都是一副很享受的表情呢?”我不解地问要婴。

要婴微微一笑,“要子花这是在给他们荡涤心灵呢,丑陋的污垢一旦洗去,留下的自然是宝贵的魂魄了,心里的愤怒、贪婪和恐惧已经快要消失了,所以他们这时候觉得很满足,他们身上金黄色的光芒其实就是他们为人一生遗留下来的最后一品质,而我们将要享用的,就是用这些品质熬制成的雾汤。”

看着这些人身上的光芒。我还是觉得有些惊疑不定,“你能告诉我这些品质熬制的雾汤。它的物理结构是什么吗?不会还是血肉做成的吧?”

要婴看我的眼神似乎像看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似的,撇撇嘴哼道。“你仔细看看要子花此刻在做什么就知道了。”

我扭头看去,只见要子花这时候正拿着一把精巧的刀,像采集橡胶似的在张子华身上刮着什么,我仔细一瞅,是附着在张子华身上的那些金黄色的琥铂般物质,这物质仿佛极为黏稠的液体,还发散着隐隐的荧光,被要子花刮下来后,心翼翼地接在一只玻璃大碗里。

我似乎闻见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淡淡的似乎像桂花般的香浓气息。而随着玻璃大碗里琥铂般物质逐渐增多,这股香气也愈来愈浓。

很快,张子华身上的琥铂般物质都被刮干净了,这时候我又有了更加令我惊奇的发现,失去了发光琥铂般物质的张子华那母猪般的身体,宛如一只被捅破了的气球,迅速地枯萎收缩,身体的颜色也由白亮逐渐变成了暗灰色,最后变成了一具被抽走了骨头的皮囊。造型丑陋地瘫在了地上。

我看的目瞪口呆,半天也不出一句话来,只是用目光询问着要婴。

要婴淡淡地笑道,“这很好理解嘛。人身上最宝贵美好的就是品质,而品质在肉身上又是无法显示的,只有在真灵状态下才能看见。品质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只是根据他的品格高低来决定他身上的品质多少而已。像张子华这样贪婪无度的人,她身上就只有这么薄薄的一层还没有泯灭。还不够咱们塞牙缝的呢。”

“那这个张子华呢,这就算死了吗?”我看着地上那一滩丑陋污秽的皮囊,不由得感到一阵心悸。

要婴面无表情地答道,“天亮之前,她的真灵和**都会灰飞烟灭的,她的家人估计会发现张子华的遗体腐烂速度突然加快,很快就变成了一滩污泥,连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而品质的构成主要是水和气,其实也都是水h2o的成分,还有一种我们叫‘熏’的物质的混合体,这是一种带着浓郁芬香的胶体,只有在洗涤完污垢之后的纯洁真灵身上能够看见‘熏’,我们认为‘熏’是比通常认为的纯净水更加纯洁万倍的水,用这种水熬制出来的是一种只能感觉,却无实形的胶状物,就是我们所称的雾汤,以鼻孔吸入后进入大脑和身体百脉,对真灵有强健滋补、增强元神功力之效。”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道,“那你以雾汤进补,岂不是可以延年益寿,明天就可以不死了吗?”

要婴的神色霎时间黯淡下来,“这是两码事,我是受家族咒语所致,寿数本该已尽,这是任何灵丹妙药都挽回不了的。”

“既然这样,那你临死前喝了雾汤又有何用呢?”

要婴叹道,“对于我来,了结这十个贪官的性命,其实是为了偿还我作为解决人的生涯中对家族的欠账,这样我就可以安然离世了;但是更重要的是为你能够顺利进入要祠,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这个雾汤主要是给你喝的,我和子花虽然也喝,但是功效没有对你的大。”

这时候,要子花已经在刮第六个贪官身上的“熏”了,可是那只玻璃大碗里还只有半碗金黄色的琥铂般物质,看来这些官们真的是品格低下到极了。

我忽然似有所悟地问道,“既然这个‘熏’是构成品质的基础,我可不可以这么理解——我喝的雾汤越多,个人品质就能提升的越多,也许到了最后,我就能和达到圣人那样的思想境界了呢?”

要婴被我这番话逗得哈哈大笑起来,“你脑子转的还真快,连思想领域里都想走捷径啊。”一旁的要子花也笑得花枝乱颤,“你这老师兄弟真是老实得可爱,我还真有喜欢上他了呢。”

要婴一直笑到差没岔了气,抚胸捶背地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消停下来,旋即才敛神道,“看来你对自己的本质还是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呢——你再看看现在自己是个什么形态,比如摸摸自己身体,摸我的也行。”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和要婴不知怎么已经坐到了桌子上,而且屁股底下是硬邦邦的木板;我连忙转头一看,身后居然是那块金色蓝底的木头牌位,上面描着金色的虎头捧剑标识,只是现在这块牌位比我还高着半个头,而我脚下的这个木头餐桌几乎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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