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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侯湘雪的改变

女人天生是爱玩的动物。没钱的时候,女人可以跟你玩吃饭,甚至玩睡觉,但是绝对不会跟你玩感情。等你有钱的时候,女孩依旧还是跟你玩吃饭,玩睡觉,甚至想跟你玩一辈子,但是她只是在玩你,可能并没有和你玩感情。

--杜老五语录

我以为杜老五的话只不过是在敷衍我,但是没想到的是,两天之后,金明就带着消息找到了酒店。当时市里面新开了一家非常大型的购物广场,卖家具的,卖手机的,卖名牌衣服的,一应俱全。反正那里除了房子、车子和一些大型器械不卖之外,其他的什么都卖。那个购物广场的副总老五认识,老五给他打了电话之后,他二话没有就答应了下来。本来是给侯湘雪安排到公司去做文员的,但是因为侯湘雪不怎么会用电脑,而且打字的速度也很慢,所以无奈之下,就安排她去卖手机。

保底的工资是一千二,每卖出一部手机还有提成,这对于当时来说,工资已经算是不低的了。而且整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待在屋子里面,也不用风吹日晒的。侯湘雪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也很高兴。虽然老板不介意,但是不在酒店上班,侯湘雪也不好意思住在这里。在她搬去她一个在市里住的姑姑家里的前一天,我花了将近两千块钱,给她买了一台摩托罗拉l7手机,方便我以后能联系她。可怜的我,当时就连一个小灵通都没有。

那个时候,我几乎每两天就会去超市找她一次。我们两个人去地摊上吃点烧烤,或者吃碗麻辣烫什么的,然后就送她回她姑姑家。偶尔有的时候,也会去旅馆开个房间,在里面温存一晚。刚刚接触这个行业,侯湘雪也不是太懂,所以上班一个星期,一部手机都没有卖出去。但是到第八天,侯湘雪把电话打到酒店的门卫室,开心的跟我说,她卖出去了一款4000多块钱的三星手机。我也很高兴,我不是因为她卖出去手机能得提成而高兴,而是因为她高兴,所以我就高兴,很傻。

那天晚上我去找她,她刚从超市里出来,就搂着我蹦蹦跳跳的,十分开心。不过当我得知,那天去花四千多块钱买手机的人竟然是王灿的时候,我顿时就拉下了脸。我当时想,这个王灿狗鼻子还真灵啊。之前侯湘雪还在酒店上班的时候,王灿就总是去酒店吃饭,而且每次都要侯湘雪负责的包房。我就是反应再迟钝,也明白过来了。他看上侯湘雪了。

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不担心,因为什么?还是那句话,我以为我得到了她的身体,得到了她的第一次,她就打上了我的烙印,这辈子都不会离开我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渐渐的发现侯湘雪变了。之前我还能两天去找她一次,但是后来慢慢的变成了五天,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才能一次。因为她每次都要带上一些她的女同事,而吃饭的地方也换成一些比较高级的饭店,几乎上每一顿饭,都要花上最少两三百。而且是要我买单。而她自己也变了,以前从来不化妆,最多也就是用酒店发的便宜粉底化写淡妆的她,也开始买一些比较高档的化妆品,甚至后来,衣服也从以前的几十块钱一件,变成了一百多,两百多,甚至好几百了。再后来,不光是她自己,她甚至还要求我也去买一些贵一点,好看一点的衣服,还让我买部手机。用她当时的话来说,同事的男朋友都用的很高档的手机,不求我能用高档的,但是最起码也要有个手机吧。但是当那天我从金明那里要来他已经淘汰了的那款摩托罗拉手机,然后告诉侯湘雪的时候,从她拉长的脸来看,她不高兴,应该是说十分的不高兴。

当时我每个月一千块钱的工资,都用来给她买衣服,请客吃饭,然后按照她的要求,再给自己买衣服,买鞋子。我的钱用完之后,她再用自己的。但是还是不够花,然后,我就开始向酒店里的人借钱。借小群的,借彭天宇的。甚至连当时都不怎么和我说话了的杨兰,我都舔着脸去借了。不过她也没拒绝,开口就问我,要多少。我没好意思开口,就说虽然吧。她说一声知道了,然后当天下午下班后,就去银行给我取了三千块钱。

而这三千块钱,也在我生日的那天,用来请侯湘雪的同事,包括她同事的男朋友吃饭唱歌了。那天,侯湘雪还叫上了王灿,用她的话来说,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她现在和王灿是朋友,原因吗,就是因为王灿介绍了很多人去她负责的柜台买手机。那天王灿还假惺惺的敬了我一杯酒,说不打不相识,让我以后有事就去找他。同样值得一提的是,我的那几个好兄弟,小群,金明和彭天宇,那天晚上请客的时候都没有叫他们去,不是我不叫,而是侯湘雪不让我叫。只是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我们四个人吃了顿饭,而且饭钱还是金明掏的,因为我当时已经是两个口袋空空的了。

那种日子简直就是一种煎熬,我每天穷的甚至连买烟的钱都没有了,但是没一次只要侯湘雪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找她,我就得跟已经借了一圈钱的人,再次开口借钱。不过我当时还傻的觉的并没有什么,只是感觉侯湘雪也还年轻,跟着什么样的人,学什么样。喜欢和身边那些同事朋友比拼一下谁的衣服高档,谁的男朋友大方,有钱。对了,这里说明一下,那个时候在购物广场卖手机,就好像现在一些大公司的白领一样,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要求很严格,长相,个子,都有标准。包括侯湘雪在内,一群女孩子几乎上都是找熟人,走后门进去的。只不过其他的女孩子家庭条件都很不错而已。

很多的人在我去跟他们借钱的时候都劝我,你这样往她身上花钱,你根本负担不起,不值得。而我只会回答,她只是一时间女人的比拼天性而已,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改过来的。这句话是跟别人说的,同样也是我自己在安慰自己。当时两三个月下来,我已经是负债累累了,几乎上酒店能借钱的全部借了一遍,欠款总额高达一万八。小群的两千,彭天宇的五千,杨兰的五千,金明的三千,而酒店其他人零零碎碎的加在一起,也有三千。我当时慢慢的感觉到了,钱的重要性。没有钱,连自己想跟她过一辈子的女人都满足不了。

当时,我几乎上借光小群、彭天宇还有杨兰的积蓄。金明到是还有,只不过他女朋友发现了他借给我钱之后,就把持了财政大全,每天只给他五十块钱的零用。所以他当时也是无奈至极。而当我再拿不出钱之后,侯湘雪也渐渐的疏远了我,可能她感觉,她那么漂亮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在和同事们在一起的时候,身边带上一个兜里没有钱的男朋友,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吧。

对于此,我也是很无奈,不过心里还是安慰自己,她只不过是暂时这样的,她只不过是觉的丢面子而已,不过她心里还是爱我的,因为她把女人最珍贵的第一次都给自己了。

我之前说过,当一个女人第一次,在被撕裂身体般疼痛的感觉包围的同时,而在你在她的身体上得到了满足。最起码,在那一刻,她是真的真的爱你爱到了骨髓里面。不错,那一刻,侯湘雪也绝对是爱我的,我可以肯定,但是以后呢?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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